工伤上班了还有停工留薪期吗_工伤一年后再申请确定停工留薪期还可以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02:54:26 人阅读
导读:停工留薪期,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限就可以。在达到法定期限之前,如果伤势恢复到了可以上班的程度,无论公司是否通知,最好去上班。如果没有恢复到可以工作的程度,可继续休养...

 停工留薪期,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限就可以。在达到法定期限之前,如果伤势恢复到了可以上班的程度,无论公司是否通知,最好去上班。如果没有恢复到可以工作的程度,可继续休养、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心待遇期限为一年,特殊情况最长可延长至两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受工伤后应当叫“工伤医疗期”,也就是所谓的“工伤假”,与“停工留薪”这个概念还是有区别的。

工伤医疗期的工资是怎样规定的?

因为工伤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产所发生的,所以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是全额发放的,就和正常出勤一样。

工伤医疗期最长有多少时间?

一般工伤医疗期最长是12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至24个月。具体以医院的疾病诊记录为准。

综合所述,在工伤医疗期内,工资是肯定可以拿到的,而且可以全额拿到。如果公司估计不支付或者克扣工资,那么作为员工可以立即向工伤管理部门和劳动部门同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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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保持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可延长12个月。

有些工伤的人,仗着因为是工伤,无限制的提出不合理要求,要求企业支付各种费用,这个时候,企业完全可以不予理会。

工伤期满后,员工要正常上班,若拒绝上班,企业有理由接触劳动合同。

关于工伤制动停工留薪期我们也知道,最长是12个月,如果遇到特殊原因,经过申请并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可以延长12个月,也就是最长是24个月。

那么不论要不要继续治疗,建议在这个时间内都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因为鉴定结果出来,你就可以申请工伤赔付的等待遇。

而到期后继续治疗,则不能按照工伤医疗期享受全额工资了,一般是根据具体工作年限情况享受病假工资、或是事假无工资。

所以,不管怎样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而且在这个期间,公司也不能轻易的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但也要注意千万不要出现严重违纪等行为,被公司抓住那就被动了。

保叔认为单位会这么操作,有两种可能性:

1、单位经办人对《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了解;

2、单位经办人熟悉条例规定,但故意为之,存在侥幸心里,认为员工不懂法,或是想等员工发现了再说。

单位要真这么想,保叔只能说太天真了!题主碰到这事也不用慌,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只要认定下来是工伤,单位该承担的责任就跑不掉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具体是指哪些福利待遇呢?

1、治疗工伤期间的时限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应当视同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继续按照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而暂停工作接受治疗之前的本人工资福利水平,享受工资福利。

为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停工留薪期,即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并保留原工资福利的期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

停工留薪期间,受伤职工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受伤职工的工资收入按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月平均工资计算。

3、治疗工伤期间的福利

一是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应继续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职工福利,用人单位不能以工伤职工停工治疗工伤为由,停止工伤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由用人单位通过建立各种补贴制度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方便、改善职工生活,解决职工个人难以解决的生活困难,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正常工作的福利制度。

职工福利主要有:带薪假期、探亲假路费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培训、过节补助、供养亲属半费医疗、冬季取暖补贴、住房津贴、集体商业保险、旅游福利等。

用人单位要是未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的,工伤职工该如何维权?

只要你已经认定下来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带上你的工伤认定书向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是直接申请仲裁。

保叔提醒

单位应按条例规定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足额支付,一旦被列入诚信“黑名单”,企业法人出行都将受影响。

大家好,我是很想红的保叔,更多社保问题私信找保叔咨询,保叔免费给大家解答。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由于伤者在受伤后的治疗期间没有上班,没有提供相应的工作或劳动,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所以,停工留薪期工资并不是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

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限不可以到公司上班,否则原单位有权不发放停留薪期工资。

一、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是因为员工因伤不能参加劳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发生工伤,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原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限确定的前提是员工因工伤受伤暂时不能参加劳动,你能到其他公司上班,表示你虽然受伤但是可以参加劳动,不符合停工留薪期限的规定,单位可以拒绝支付工资。

二根据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超过十二个月的,由员工向企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限的期间,单位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总结:如果工伤不影响正常工作,到原单位正常工作为好,如果影响劳动能力,就在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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