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职工试用期,单位是不用交社保的,在试用期满后再交社保。
1、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不是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而是有专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出规定。
2、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保保险,与试用期或者转正期无关。
3、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用人单位试用期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所以试用期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但太多公司考虑到新员工试用期不稳定,都是等员工稳定了再缴纳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在职员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在意的话,就主动找企业协商,具体在试用期间的社保怎么处理?现在是马上缴?还是之后补缴还是补偿说清楚。
二、员工主动提社保容易被开除怎么办?
既然已经知道员工主动提社保容易被开除,那就要有被开除的准备。首先我们要留下入职的证据, 劳动合同、厂牌、考勤、培训记录等等,反正只要有企业标识的文件资料上有员工名字就行。
其次再与企业去协商,协商前要考虑好重点是确定试用期要不要给员工缴纳社保?不缴纳的原因?可以私下录音备用。通过协商能在入职三十天内缴纳的,那是属于合法的;其他情况都是不合法的,属于企业过错,员工完全可以以企业不能提供社保主动提出离职,并要求半个月补偿金。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想留着企业,就不要太在意一个月的社保问题,但又怕被开除,这个社保问题你既然问了,那就有让你穿小鞋被开除的情况,但我估计企业不敢以你要求缴纳社保问题作为开除原因,因过错方是企业,又是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要承担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所以一般企业会以严重违纪、造成严重损失或其他原因,让员工离职。作为员工,就要提防被穿小鞋了,在留存好以上依据的基础上,平时做工作一定要认真仔细负责,以免被抓把柄造成解除劳动关系。
做好以上工作后,我相信企业也不会随便开除一个好员工!
不是工作失误,是应该正常缴纳的。
试用期员工,也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以任何形式而免责。
一、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认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二、关于试用期的约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只约定试用期的,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的规定及不缴纳社保的风险
1、试用期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正式劳动关系,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以任何形式而免责。所以应该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2、如果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此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发生工伤,那工伤的医疗费用及三个一次性补偿,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患病时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劳动者也会要求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3、即便是员工承诺自愿放弃社保,并写保证书,企业给员工发放社保补贴,这也是法律上不认可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责任,不以任何形式而免责,即便发放社保补贴也不行,员工自愿弃保的亦是。后期员工向劳动部门仲裁的,企业同样需要给劳动者补足社保。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试用期期间是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是失误,而是必须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相反,如果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将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从以上可以看出,不是工作失误,而是给企业规避了很多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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