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边界纠纷调解案例_农村土地纠纷怎样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1:03:39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回答,我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多年,对农村的人或事最为了解。首先肯请后台不要屏闭我的文章,我们都有事实求是看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基本农田图片一:村集体观念自农...

感谢邀请回答,我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多年,对农村的人或事最为了解。首先肯请后台不要屏闭我的文章,我们都有事实求是看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基本农田图片

一:村集体观念

自农村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集体观念在村民的概念里,确实有部分农户的集体观念淡化了。

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后,集体的资产全部按人头平均分给了农户,比如,大牲畜、大型农机、具,甚至连仅有固定资产也分给了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了空壳,集体资源匮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了凝聚力,集体办公益事业,都要按人头平均推派,由于个别农户思想不解放,出现个别人抵触情 绪,造成了公益事业无法推进,目前而言,路面无法维修,机井配套无法管护,致使大多数村民怨声载道;个别村组如果预留部分经济田或者集体林,相对来说会好了许多。

因此,加强村民集体主义观念教育,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狠抓集体经济发展,村干部要用开放的眼光实现集体经济收入,村民和村基层组织、村组干部形成互补态势,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共同富裕,实现乡村振兴。

村干部在处理地边纠纷

二:处理地边纠分

自从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集体土地按人口、地力平均分给农户经营,地边地垅多了,加上个别农人操作技术问题和一些个别爱贪小便宜的人,就出现了争地边地垅现象。关于地边纠分,请农户首先做到和睦共处,互敬互让,理解万岁。做到这一点,就可避免争地边、地头的现象。

首先分地时,左右两家共同确以分界点,不要自作主张,俗语:“一人为私,两人为公”。分地时左右两家确认无误后,在分界点上作标记,象我们这里,在分界点打“灰角”,就是用钢钎在分界点上打眼,后往钢钎眼里倒入煤或白石灰,这样犁地或用掀挖都不会丢;再就是在地两头穿直线,照直“灰角”栽个小树棵,我们这里叫“桑棵”,这样一般地边都不会有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再就是犁罢地,用两点决定一条直线的定律,我们这里叫“三眼照”,在地边上定若干个点,然后用细长绳,我们这里叫“打畦绳”,拉直做畦,又直又好看,又不发生地边纠分。

确实地边存在问题时,首先要向村干部反映,然后由村组派群众代表丈量左右两家的地亩,找出原因后,左右两边农户和群众代表、村干部对地边确以无误后,大家都在场共同打“灰角”,栽“桑棵”。作为左右两边农户要共同维护地边标记,这样以来,就会少争地边或不争地边。

农村超出宅基地面积外的土地归谁?如果引发纠纷该如何解决?

所谓的农村超出宅基地面积外的土地,其实就是除了房子周围的院子、园子和大路了。这些院子和园子其实是在审批宅基地之后分配的配套的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土地,也可以当做是以前的自留地,供您存放农机具、养点鸡鸭鹅狗等家禽家畜和种点小菜维持正常的农村生活。

说实话,对于这些土地,除了宅基地之外是很那出现纠纷的。宅基地的纠纷是最多的,就是谁家占了别家的10公分宅基地,也就是农村传统的“房檐滴水”矛盾。这个只要找村委会调节一下就可以了,查查宅基地分配的底案或者《宅基地使用证》查下面积就清楚了。

而至于说其余的菜园子、院子什么的,纠纷就少了很多了。毕竟这些集体土地都是申请宅基地之后已经划分出来的。基本情况都是从宅基地的两侧掐齐、沿着其他户的院子一头划齐,就是宅基地的附属菜园子用地了。而且,在划分的时候都已经用栅栏给拦上了,而且对于这个宅基地的附属院子和园子用地来说,也没有争抢的必要啊。拿着卡尺一测量就能知道谁家的界限在哪。所以,对于这个土地的纠纷还是比较少的。

最后就是院子和房子外的土地了,这些土地就是大道了。谁也不会把自己的界限扩到大道上,那脸得多大?村委会也不能干。说实话随便找个荒地开垦一下,也不是这2分地能比拟的。

因此,在农村土地纠纷最多的就是宅基地了,其次就是院子和园子的土地了。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在农村有很多人都是为了自己一点小小的利益,心有些自私,喜欢占别人的小偏宜,就算是亲兄弟,为了一点土地边子和小事情,也会发生分歧、争斗,这种事情在农村十有发生。

特别是农村邻里土地边界,为了一点土地边子两家互不相让,容易结怨,轻时吵架,重的会造成打斗的结果。

遇到这样的邻里往往都不讲理,有一家讲理的,退一步海阔天空,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也就没事了。

土地再值钱,也不如人情值钱,劝大家以邻里关系为重,凡事都不能斤斤计较,俗话说得好,远亲还不如近邻,你敬我一尺,我会敬你一丈的精神,这样邻里之间才会和谐共处。

村民之间的土地界限纠纷,实际上是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的土地纠纷虽然不是太多,但发生的频率还是很高的,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好,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酿成群体事件,因此需要及时调处。那么该如何正确化解呢?

土地纠纷调处的原则

土地纠纷调处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双方诉求,平衡双方利益的基本原则,查事实、摆依据、讲道理、明是非、晓利害、促和解,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去伪存真寻找依据,明晰双方利害关系,耐心说服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土地纠纷调处还有一个原则就是快刀斩乱麻,越快越好,将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

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

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一般是个人之间先行协商,需要上级介入调处的一般是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纠纷不出乡的原则,逐级调处消化,确实不能调处的再申请上一级组织介入调处。

最终不能达成协调的由乡镇政府依法裁决,对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既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以后调处程序终结,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土地纠纷调处的办法

土地纠纷调处的办法属于基层工作经验,一般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调处会得心应手,顺利解决的概念较高。首先要准确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将相关政策规定熟记于心;其次深入了解纠纷原委,双方诉求事实依据,并明辨是非,去伪存真,掌握可令对方信服的事实依据;最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确双方责权利,以及不能妥善解决的后果,抓住双方理性的弱点,促使双方理性让步,达成一致意见,顺利完成调处。

以上是本人长期从事纠纷调处方面的一点心得体会,还请业内人士批评指正,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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