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备案需要房东本人去吗_办理出租房屋备案凭证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7:07:37 人阅读
导读: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如下:(一)书面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书;(三)当事人的合法资料;(四)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资料; (四)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认可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注意以上证件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时候,需要房东本人及承租人一同前去进行办理。 根据限定,房屋租赁两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登记备案手续。《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限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登记备案手续。

_原则上,需要房东到场,与租户共同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但是,若房东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场时,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理办理。相关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可以不去的,但是得准备好相关资料:

1、需要提供的手续: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租房协议备案时需要房东到场,之后办居住证时无需房东陪同了。

25"知道翻译:邓居住证,首先在你所居住的小区,凭你的厨房合同到物管去开,居住证明,停止证明到你所在的街道办去开证明,拿到这个证明就可以到公安局去办理了,

  需要房东本人、租房者都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租赁房屋时除需注意出租房屋的产权、实际使用等外,还要办理登记备案,需要办理、提交的文件如下:  租赁双方当事人一起带着房权证、租赁合同、身份证明等到当地房屋租赁办公室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缴纳备案登记费,领取租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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