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_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1:38:01 人阅读
导读:预缴在月(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汇缴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答案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

预缴在月(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汇缴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答案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楼主采纳我的答案,股票必然发发发,生意必然火火火!!

是的。应纳税所得额下面的税率栏是法定25%,不可以更改的,在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后,按15%的优惠税率与25%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差额填写在“减免所得税”内。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每个季度的次月1-15日期间申报,年度为次年的1-5月底期间申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从汇算2008年所得税时已经由原来的截止4月30日改为5月31日,参考资料: 《国税发〔2009〕79号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四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第五条 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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