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因经济犯罪需要偿还受害人经济损失,如果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依法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如果是唯一住房,应该不会被没收。
根据《民事诉讼法》上的执行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上述财产当然包括被执行人的房产,但对于房产是否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法律并未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会处以罚金。不会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要看他能够退赔多少,如果他手里的钱不够退赔数额,可能就要没收那个房子,而后经拍卖,将所得作退赔。
要对抗查封或执行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存在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二是已经支付大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三是购买人对房屋未能及时过户不存在过错。满足上述条件后,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如果被法院查封了,购买人可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如果被公安机关查封了,可以单独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之诉,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