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义务给对方生活费吗_45岁再婚的话男方该不该给生活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3:52:36 人阅读
导读:应该吧,必尽父母为他付出多少幸苦,也应该敬点孝心吧。45岁再婚还很年轻,正当步入中年大好时光,我认为人生还有漫长的路需要你去走,还有好多事情等着你去做。为了体念...

应该吧,必尽父母为他付出多少幸苦,也应该敬点孝心吧。

45岁再婚还很年轻,正当步入中年大好时光,我认为人生还有漫长的路需要你去走,还有好多事情等着你去做。

为了体念自己人生真正的价值观,可以找一份力所能及,自食其力的工作做,结识一些志同道合的新朋友,更好地充实自己丰富多彩的生活内容。

再说又能掌握自己经济支配权,自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比待在家里什么都强。

家庭里丈夫做顶梁柱,主要生活经济来源全有他挑大梁。

平时有时间做做家务,夫妻双双和和美美,生活幸福美满谁也比不上。当否?仅供参考。




夫妻双方大多数都是妻子管钱,因为这样的家庭夫妻比较和谐,没有相互猜疑,有什么花钱的大事儿,夫妻二人共同商量,统一思想后,妻子就可以支付,夫妻双方都有留点零用的钱,随时买零用的东西夫妻双方沟通谁都可以买了,实际夫妻二人不管谁用钱,只要说明干什么,不必彼此要求太谨慎,所以夫妻二人过日子,互相信任,特别男同志,有滴时候应酬比较多,也避免不了花一些钱,像这样情况一下不管谁把钱,这都属于正常开销,这样做是属于和谐家庭。

也有个别家庭,各揣各的心眼儿,也有的把钱没用在正地方上,各自为政,这样的家庭发生矛盾的可能性非常大,像这样的家庭,必须一本正经地回到家庭生活正常的轨道上来,彼此尊重对方。

还有的家庭。Aa制。所以在一起生活,谁挣钱是谁的,那生活用钱中,可能是到月统一核算。所以这样的家庭存活就没有必要了。

所以一个家庭夫妻双方不管任何一个人把钱,必须以正确的方式去生活,你和谐的情感去相处,这样的生活既有幸福又有美满。


夫妻离婚后,婚姻家庭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由于夫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在法律上前夫就没有责任再付给前妻生活费的理由和依据了。就算前想要,前夫也没有这个责任和义务,法律也不会支持。

除非有一条,就是在婚姻期间内,妻子突然发生了意外,丧失了劳动能力,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与前夫离了婚。前夫在道义上有义务给前妻在经济上适当的接济,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鉴于你的情况特殊,是因为前夫的母亲生病,你要带两个孩子,只有辞职在家做专职的母亲,就失去了工作和生活来源。为了正常的培养孩子和抚养孩子,前夫就有责任向你们母子提供生活费用,因为,前夫也有承担起对孩子抚养的责任和义务。

在对带孩子的问题上,虽然你们离了婚,但孩子是你们在婚内共同拥有的,遇上了特殊情况,只有重新分工,一个出力,一个出钱,这是很合理的。你问前夫要生活费,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法律也会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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