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合同书面通知_试用期辞退要付代通知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0:12:38 人阅读
导读:具体有2种情况:1、如果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之前明确公布的录用条件的,可以当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人品方面有严重问题,不符合公司招录条件的,可以立即解除。2、如果之...

具体有2种情况:

1、如果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之前明确公布的录用条件的,可以当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人品方面有严重问题,不符合公司招录条件的,可以立即解除。

2、如果之前没有公布明确的录用条件,或者他没有明显违反的,那么还是要提前通知的,否则可能构成解雇程序的违法,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其赔偿金的。

你好!你的问题涉及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金的规律制度。下面,我将有关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关于试用期问题。

  • (一)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三个月以下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三个以上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 (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内,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约定的试用期就劳动合同的期限。因此,试用期也是正式的合同履行期,职工应当享受正常的待遇,企业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保费。

二、关于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不需要任何理由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同时,也不能申请失业登记,获得失业保险金。
  •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各地法院对该条的理解不一,有的地方是以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为理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后,没有缴纳社保费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是不能获得支持的。
  • (三)因此,你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费为由主动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有可能会得不到支付,风险较大。

三、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

  • (一)你所说的N+1是指,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这额外的一个月工资就是N+1。这几种情形主要包括:患病、非因工受伤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岗位,再调整岗位还是不能正常工作的;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经过培训和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达到一致的。所以,你的情况不存在N+1问题。
  • (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的但是超过半年的按照一年计算给予一个月工资,不足关年的给予半个月工资。你在单位工作不到半年时间,因此,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条件的,应当给予半个月的工资。

四、关于如何维权问题。

  • (一)对于欠缴的社保费,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或者向当地的税务部门反映,要求税务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 进行核查,补缴相应的社保费。
  • (二)对于住房公积金,很多劳动者是容易忽略的。住房公积金也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追缴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鉴于你的信息和篇幅限制,作如上简要说明。若需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者私信我。

这个问题比较典型,在实践操作中,有很多用人单位总觉得只要支付代通知金,就能够随时叫员工走人,从而导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承担赔偿金的后果。
最近我刚好写了一本防范用工风险的工具书——《新互联网时代·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一本通》,书中也有专门一个章节来讲解这个问题。

我将从三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对各位朋友有所帮助:
1、什么是代通知金?
2、什么时候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3、试用期辞退是否要支付代通知金?

1、什么是代通知金?

首先必须要明确一点,“代通知金”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并没有关于“代通知金”的说法。代通知金其实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在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可以用“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来代替提前通知,让劳动者立即走人,这就是“代通知金"。

支付代通知金的目的,是为了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避免劳动者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的这段真空期内没有工资收入。

2、什么时候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很多用人单位和 HR 想当然地认为,只要在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额外 多付 1 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就可以让劳动者随时走人,这是对代通知金 的严重的错误理解。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或 是支付代通知金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只有三种:医疗期满不能恢复工作、 二次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除此之外,在劳动者没有过错 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无法形成“协商一致”的条 件,用人单位是不能强行解除的,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

附上我的这本工具书的相关页面:

3、试用期辞退是否要支付代通知金?

那么,试用期内辞退,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呢?

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相互磨合的一个阶段,在此阶段,劳动者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则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条件是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除了常规的理由: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即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但需明确重大损失的界定标准)、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录用、犯罪等,一个最常用的理由就是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但这恰恰是最容易发生劳动争议的地方。


最后来总结一下,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享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权”,但前提条件是要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无需支付代通知金,也无需提前30日通知。

结合你的提问,你的问题所涉及到的情况应该是劳动者没有过错(包括不符合录用条件)而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很容易构成违法解除,而需要承担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试用期内辞退,这个赔偿金也就是劳动者的一个月工资(因为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工作不满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所以试用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也就是1个月工资)。

所以,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非要任性地辞退劳动者,也就是需要多相当于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想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的,也可以参阅我的这套工具书。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先生/女士:

根据你与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下列第 项原因: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趁人之危之行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而无法继续履行,现根据《》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到 (部门)办理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书面、口头都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辞职,到期可以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即离职证明,一般为书面形式,可纸质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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