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使用权的继承_公房使用权能否继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6:27:47 人阅读
导读:使用权的房屋(公房)都是不可以买卖和继承的;因为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权。。。因为没有房产权的公房,产权是属公家的,不能买卖,不能继承。如果你要卖使用权,公家很...

使用权的房屋(公房)都是不可以买卖和继承的;因为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权。。。因为没有房产权的公房,产权是属公家的,不能买卖,不能继承。如果你要卖使用权,公家很能会将公房收回的。(更不能继承,因为你没有房产权,谈何时承)但你可以继续使用,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公家也不会要你搬家的。

公房承租人只具有相应的公房使用权,不是房产的所有权人。承租人死亡后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由继承人行使继承权。其子女也不具备必然继承该公房的承租权。只有共同居住人才可申请变更租赁户名,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子女(继承权人)只可以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所谓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以下事项: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公房的产权不属于个人所有,拥有者只有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本题首先弄清概念:公房承租权,指的是有权利承租国企或集体房产的权利。租赁关系成立后,承租人获得的是居住、使用权。租赁关系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届满,仍需租赁,需续订租赁合同。而继承权指的是有权利继承亲人的私有财产(含房产)的权利。继承关系生效后,继承人获得的是永久的所有权。所以继承一般指的财产所有权,而非使用权。获得公房的承租权,一般指单位员工与单位签订了租赁合同,即除非员工另有了居住,一般确保员工及其共同生活的家人有稳定居住权。若员工去世,不影响随员工共同生活的家人继续居住,不过必须由单位与继续居住的员工家人签订新的有租赁期限的合同。如员工家人有了新的居住房,公房单位有权决定原公租房租赁关系是否解除。所以说公租房换了符合条件的主人居住,也必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样租赁期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显然与遗产继承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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