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具有哪些应有的特征?回复:股东是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享有一组权利、承担一组义务的人。从公司法的规定来看,一个规范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具备下列特征:(1)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在公司章程(包括公司设立协议)上签名盖章,表明自己受公司章程的约束;(2)向公司投入在章程中承诺投入的资产,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3)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公司文件中列名为股东;(4)在公司成立后取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5)被载入公司股东名册;(6)在公司中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又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东责任的有限性。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设立,且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这不同于无限责任。
(2)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为自身运营的需要和保护公司债权者的权益,要有相当规模的注册资本作为基础,且这些资本是以股份的形式存在的。这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之一。
(3)公司资本的封闭性。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只能由全体股东认缴。
(4)股东人数的限制性。股东人数必须在五十人以下。 (5)公司组织的简便性。有限公司的机关设置也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灵活。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我来回答:
1、本质特征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法律特征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一般特征是:一是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二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三是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公司法》规定为2—50人。四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五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
签了离职协议还可以仲裁吗_签了离职和劳动解除协议还能仲裁吗?
担保人还能再帮别人担保吗_担保人有逾期还能替别人担保贷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