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反悔定金怎么处理_付了定金买房后悔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3:45:59 人阅读
导读:一般来说,房屋认购书也称之为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意向其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是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买卖中的习惯做...

一般来说,房屋认购书也称之为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意向其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是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买卖中的习惯做法,而因此产生的关于房屋认购书问题也是不少。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金,以此来约束购房者。但是,很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却发现合同内容对自己极其不利,这时,签了房屋认购书就必须得买房吗?如果签订认购书后不买房了定金可以退吗?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购房者:购买房屋时最好不要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根据“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的规定

有人的交付了定金,但是后面就是不想卖了,或者资金出现了问题,买不了。想退回定金,按规则来讲,这个定金是不步了,因为双方都约定好了,并交付了定金,从诚信角度来讲,购房者因自身原因无法签订主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定金应当被没收。但是我们在这里也跟大家讲讲退定金的通常的两种方式:


第一方式,要查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或者是销售许可证,也就是我们说的,政府有没有批准开发商来销售,如果没有批准,严格上来说就是违规的,这时候收的购房者的定金也就是违规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如果不返还,除了诉讼方式,最快捷方式是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投诉,违规销售,要求退还定金。


第二种方式,开发商卖房的手续齐全,那么想退定金怎么办呢,这时候千万不能讲自身的真实原因,不想买,资金不够啊,都不能讲,这时要按约定时间去签订合同,对合同中比较严苛的条款提出更改,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更改,可以以双方无法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要求退还定金,有人说合同都是国土局的标准版本,怎么改,根据我们实践情况,通常开发商都有一个补充协议,国土局的标准版本通常是无法提质疑的,因为国土局版本通常都是已经公开公布的,公开公布的版本通常来讲,在交付定金之前,购房者就应当清楚,不能后面拿来说事,但开发商自行草拟的补充协议,就不同,开发商通常也不会先公布,是可以提意见的,开发商如果不同意改,购房者有权不签,最后无法达成一致就要退定金。

收据上写了是3万定金吗?没写就没什么可闹得了。

要是写了那你就问他拿3万加上你的3万。对方不愿意就告他。结果你会用点时间来赚这3万。

这个问题不好解释。从传统的民间方法是不于退还,但是现在从法律角度讲,重证据,这就又有别论了,定下买房时有没有契约,交定金时有没有收条或证人。假如啥也没有,那就看双方协商了。如果有契约有注明那肯定是不退。谢邀!

如果签这样定金,退比较麻烦,我的经验,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房管部门投诉,或者1234投诉 ,开发商怕麻烦一般都退。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买房交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

1、交定金不能用口头协议

在买房交易的时候,交定金时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的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当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时候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会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没有想到在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2、定金不具有强制性

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具有指导性的,消费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3、注意定金条款的陷阱

一般情况下,双方虽然是订立了定金条款,但是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谨防有的不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上个月我刚付了定金…

如果买房后悔了定金到底能不能退?我要说的是,“定金”并非“订金”,一字之差,可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具体能不能退还是看你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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