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有义务赡养另一方吗_父母离婚,孩子有义务赡养另一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22:29:23 人阅读
导读: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后父母双方无论谁是孩子的监护人,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只不过是一方是直接抚养,另一方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同理,孩子长大后对父母双方也都有赡养...

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后父母双方无论谁是孩子的监护人,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只不过是一方是直接抚养,另一方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同理,孩子长大后对父母双方也都有赡养的义务。虽然有的父母离婚后一方没有切实尽到抚养义务,但这种在道德上应当进行谴责的行为并不阻碍他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

夫妻离婚,都有赡养未成年孩子义务,直至孩子18周岁成年。 你的情况,孩子20岁了,女方从法律上已经没有赡养义务。孩子上大一,有困难时的支持,只能是帮助性质,但帮助不是义务,是否帮助取决于你的态度及实际情况。

有。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扩展资料:尽到赡养义务的标准:—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胆养人有维修的义务。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拒绝履行脍养义务。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但能否判决赡养人按将来老年人可能生病时医疗单位出具的有效单据作为给付内容值得商榷,审判实践中如此调解或判决的不在少数,笔者认为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笔者认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

谢邀

有义务的,无论由哪一方直接抚养,都是双方的子女。

父母是否抚养子女不是子女是否赡养父母的前提和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父母抚养子女是应尽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也是应尽的义务。

父母离婚法院给离婚的双方没人判了一个孩子抚养,这不是免除了父母一方对不跟随自己生活的孩子的抚养责任,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无力抚养孩子,孩子还是可以依据“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之规定,请求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抚养自己,法院也会支持这个请求。

同理,不抚养自己的父母一方岁数大了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接受父母一方抚养的孩子也必须尽到赡养老人照顾老人的义务。任何一个子女都无权以父母一方为抚养自己而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

父母离婚造成了与子女的分离,一方抚育一个是最合理的处理方式,父母离婚不离婚法律都不允许改变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肉亲情,法律也不允许依据任何理由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

所以,子女对没有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母必须尽赡养义务,不尽赡养义务,父母可以起诉该子女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法院也会坚定不移地支持父母的主张,判决子女尽赡养义务,绝不会因为父母一方在离婚后未抚养其中一个子女而免除这个子女的赡养义务。

小强爸妈离婚后,就一直跟妈妈生活。爸爸再婚后,就一直没有再给过小强抚养费,小强的学习和生活也因妈妈下岗日益艰难。小强的老师咨询过律师后,建议小强去法院告他爸爸。小强的父亲没有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法院会帮助小强维护自己权益的。父母对孩子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即使离婚了,只要有抚养的能力,就不能免除这种义务。从孩子出生、到他能够独立生活前,父母都应该为子女的生活和学习提供条件。夫妻离婚后,对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按照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义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请问:婚都离了,你以什么‘’名份‘’去履行对‘’前岳父岳母‘’的赡养义务?

依我之见:按中国的一句俗语说‘’名不正丶言不顺丶则事不成‘’,夫妻关系存续期内‘’翁婿关系‘’之间依法相互就没有赡养义务,更何况现在夫妻婚姻关系解除了,连‘’翁婿‘’之名份都没有了更没有对‘’前岳父岳母‘’的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了。

一,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抚助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这里的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指的是‘’子女‘’,也就是法律规定的婚生子女丶非婚生子女丶拟制血亲的养子女,法律规定的‘’父母‘’而最为重要的是指血亲父母、养父母。而根据提问者所述案例,在你与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妻之父母因联姻而形成了翁婿关系,即你将妻之父母称呼为‘’岳父岳母‘’,而这里的岳父岳母关系会因离婚而终止,因此,法律规定的父母并不包括‘’岳父岳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婿或媳妇作为子女没有对岳父岳母和公公婆婆的赡养的法律义务;

二,同理,翻遍了整个《继承法》也均无‘’岳父岳母‘’及‘’女婿和媳妇‘’的法定继承人之名份规定,也就是说假设一旦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去世留下有遗产,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女婿和媳妇是不具有法定继承人的主体资格,根据法律‘’权利与义务同等‘’之原则,没有权利自然就没有义务,结合本案例,即使本案例中的女婿仍然与妻保持正常婚姻关系,假使岳父岳母去世留有遗产,除留有遗嘱并依遗嘱优先原则以外,女婿也没有继承岳父岳母遗产的主体资格。

三,话又回到开头一一根据提问者所述现在夫妻已离婚,‘’翁婿关系‘’已依法不存在了,你去赡养己离婚的前妻父母以什么名份?法律上你没有任务赡养‘’前岳父岳母‘’的义务,请注意这叫做‘’前‘’岳父岳母,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名不正丶言不顺‘’嘛!

当然,你与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一你前岳父岳母在你们婚姻存续对你就象亲生儿女一样关怀备至,并且对你的亲生儿女从小生下来一直到长大成人,你的前岳父岳母付了他们太多的心血,也减轻了你们的负担。人,是讲良心的,你们婚虽离了,但,从人讲良心的角度,你发自内心自愿去关心照顾‘’前岳父岳母‘’从建设社会和谐的人际关系出发是值得点赞和鼓励的。一一但是,我仍然要说这不是法律上的赡养义务,而是作为讲良心讲道德的之举。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儿子喝西北风长大的的,问这句话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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