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离婚房产可以委托他人吗_协议离婚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20:58:58 人阅读
导读:必须到场,委托他人办理,需办理公证。一、委托书当然可以自己写。法院提供的是为了方便群众的格式文本,内容还得自己填写。二、委托书应当使用A4的纸,格式如下授权委托...

必须到场,委托他人办理,需办理公证。

一、委托书当然可以自己写。法院提供的是为了方便群众的格式文本,内容还得自己填写。 二、委托书应当使用A4的纸,格式如下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某某在本人与某某 离婚纠纷一案中,作为本人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一般授权。代为出庭诉讼,调查收集证据,参与调解,签收法律文书等。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需要说明的是,离婚案件必须本人参加诉讼,代理人不能代别人同意或不同意离婚的。

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不能够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双方亲自到场。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并对财产和子女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是: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形式要件是: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自愿离婚手续的步骤是:1、申请。男女双方应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离婚登记处填写离婚登记表,提交离婚申请书和双方共同草拟的离婚协议书,2、审查。民政局离婚登记处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后,要向当事人充分了解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做调解工作,如双方坚持离婚的,登记机关还要进行调查审查,如有虚假离婚等违法行为,还有给与当事人批评教育。3、登记。民政局离婚登记处经严格审查确属自愿离婚,应即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领取到离婚证,自愿离婚手续已经完成,标志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结束。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的规定,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自愿离婚协议书;5、离婚协议书中涉及房产分割协议者请带好房产证件原件;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2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那么,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核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时,主要审查哪些内容方才发放离婚证?

实践中,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在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准予离婚的条件时,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是协商一致自愿离婚;

3、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协议;

4、审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在是否在所在辖区内;

5、审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是否是本人;

6、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原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7、审查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如果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或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那么民政局将对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

行不通的。

实践中,夫妻俩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但由于贷款未还清,暂时过不了户,故在协议中约定:待贷款还清后,另一方配合完成过户手续,但贷款还清后,另一方联系不上或者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这时候,一方拿着离婚协议去单方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往往是拒绝的。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继承或受遗赠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可以由单方申请。而离婚不属于上面两个可以单独申请的情形,因离婚协议约定需要进行的变更属于:“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导致共有份额变化的情形”,需要双方到场。

如果贷款还清后,另一方不配合过户或者找不到,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法院判决另一方配合过户。判决后你可凭法院的文书单方办理更名手续。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