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_担保合同原件遗失?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6:37:21 人阅读
导读:你签的这份合同应该是银行贷款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也就是在15年到18年5月27日期间,债务人(借款人)向债权人(银行)所借的所有贷款、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那...

你签的这份合同应该是银行贷款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也就是在15年到18年5月27日期间,债务人(借款人)向债权人(银行)所借的所有贷款、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那么所谓的担保期限呢就是从2018年5月28日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担保期限(未约定担保期),或者计算两年的担保甚至更长(按约定期限。)

那么,银行的担保合同。一般都是两年的担保期。

所以,你这个应该还没过担保期限,无法适用时效抗辩。

担保公司的反担保合同丢失了,未必会有经济损失。因为如果被担保人自己履行了债务,担保人未对债权人人提供担保,或担保人对被债权人虽然做出了担保,但被担保人按照反担保协议提供了担保,这样担保公司就没有什么损失。

担保合同丢失了,首先不要让被担保人知道。想办法,在被担保人那里复印下反担保合同。可以借口对反担保合同的某些条件提出变更或修改,或要求对某条款作出明确的解释,借机拿到被担保人的那份协议。

房屋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房地产的占有,将房地产作为债权担保而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房屋抵押合同丢了要怎么办呢?个人房屋抵押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在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复制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当然也可以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查档。最后,在这里提醒各位需要办理房屋贷款的朋友们,签订完贷款合同后,一定要保管好。因为在还清房屋抵押贷款后,借款人需凭借款贷款合同办理还款证明,最后才能到不动产部门办理产权抵押注销手续。总之,贷款合同日后很有可能有“用武”之地。

担保合同是主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如果借条丢失导致主合同无法得到证实,则从合同没有履行的依据。  《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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