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在家摔伤可以算工伤么_员工在家受伤算工伤吗?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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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准备去上班家中摔倒,既不是上班途中,又不是遭遇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家受伤不算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疫情期间宅家办公,若出现意外受伤了,算工伤吗?

由于疫情持续蔓延和影响,导致很多人复工延迟或在家办公,那么不在公司上班,宅在家里办公,出现意外受伤了,算不算工伤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下,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内或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意外伤害的;

2、患职业病的;

3、因公负伤或者因公下落不明的;

4、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主要因素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职责的履行。

我们都知道,这次疫情很多工作者在家办公,如果在家办公期间发生意外伤害,首先要拍照和录像作为证据,因为现在一切都是讲究证据的。如果你受伤过一次,别人无法判断你受伤的是什么,照片视频可以为你证明你受伤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检查是否符合工伤条件,向公司反映自己受伤的情况,提出工伤赔偿要求。

在疫情期间,在家里也要保护好自己,尽管能确定是工伤,公司会赔偿我们的。但是尽量避免受伤,安全和健康第一。

谢邀。个人认为,暂不能!因当前冠状病毒在我国是一种新发现大面积在人类种族受其病毒污染发病造成的原因,目前经医术界初步介绍,尚还无特效药能缓解治愈受该病毒侵害的人群,完全靠辅助药物治疗及病人的自身免疫力来稳定解决。

因此,分折认为,目前有些企业因工作办公需要,或与客户联系必要业务,在征得企业领导的指令下,采取在家打卡上班的方法以求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虽也是对冠毒的一种防疫措施,宅家办公也得到领导允许批准,但万一企业人员患上冠毒病,据题意中的问题去分析,是否能算工伤?

本人认为,一是此病春节前后期间专家才发现有人传人可能,且武汉是主要发病源区,但对其的危害根源及治疗方法还有待病理专家的进一步观察研究的考量,至少目前政府社保相关部门还未能正确对患病者由于宅家上班原因,而被染上冠毒病是否属工伤的界定消息。

二是平常在正常上班的情况下,由于生产工作的大意或者其它某原因,偶然碰到对员工身体某部位的伤害,比如产品重物压伤骨折或造成内伤,手脚划伤甚至断指等等情况的发生,也不是个人或领导说了算,而是要经医院治疗证明,区级社保工伤部门的鉴定,才能有相关工伤鉴定级别书,属工伤是毫无疑问的。

所以,有关宅家上班不幸患上冠毒病是否属工伤,还应有政府部门出文规定而定,相信特殊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也会有合理明确的说法。

以上个人分折见解,如不妥,请指正。

想多了,在家自己摔伤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作休息时、就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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