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活着能继承吗_有遗嘱,继承人就一定能继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1:57:54 人阅读
导读:法海一粟认为,有遗嘱,继承人也未必能够继承。1、遗嘱继承的前提是遗嘱有效。在遗嘱继承中,首先要处理的问题就是识别遗嘱的效力。而遗嘱的效力又与遗嘱的形式有关。按照...

法海一粟认为,有遗嘱,继承人也未必能够继承。

1、遗嘱继承的前提是遗嘱有效。在遗嘱继承中,首先要处理的问题就是识别遗嘱的效力。而遗嘱的效力又与遗嘱的形式有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每一种形式的遗嘱,其有效条件各不相同。比如,自书遗嘱,须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署年月日。除此之外,遗嘱还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比如通过遗嘱将遗产留给“小三”,这种遗嘱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再比如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并非遗嘱人所有。特别需要提出的是,遗嘱人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

2、多份遗嘱并存。遗嘱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订立了不同的遗嘱,而遗嘱人自己可能也忘掉了。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目前的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存在多份遗嘱时,一般原则是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于先订立的遗嘱。

3、即便遗嘱有效,继承人也不一定能够继承。这是因为,遗嘱继承的实现,还有一个程序问题。比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继承。继承法上将这种遗嘱称之为遗赠,但是,遗赠也是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就是说,受遗赠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定继承人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结果是,虽持有遗嘱,但是,却不能继承遗产。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您好!财产继承是发生在财产持有人过世之后发生的,一般都是在财产持有人过世之后才能进行继承过户手续的,不然也没有继承的行为发生了!

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所需费用:

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2101以上至10002.531001以至20001.542001以上至50000.855001以上至80000.468001以上至100000.2710000以上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注事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不可以。因为: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而且也只能由先死亡者的【晚辈直系血亲】来代位继承,【平辈】的兄弟姐妹没有代位继承权。

2、附:《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在“被继承人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

(1)如果被继承人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2)如果被继承人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既无配偶、也无子女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兄弟姐妹有权继承。

1、可以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两者的区别:(1)继承过户根据本法第2条的规定,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开始,并且需要其他第一序位法定继承人全部到场办理公证手续;(2)在遗嘱继承人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其父母、配偶、子女之一)的前提下,继承过户与赠与过户没有区别,都需要缴纳契税及其他税费(如:个人所得税等)。

3、房屋赠与过户的税费:(1)需缴纳全额契税(评估价的3%)及印花税,受赠者5年内再次转让房产的,需交营业税;(2)受赠者再转让房产,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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