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刑法多少条_盗窃罪要判刑几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1:20:57 人阅读
导读:盗窃罪是侵犯财产型犯罪,是犯罪嫌疑人采取非法手段将公私财物窃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其定罪量刑与盗窃数额是有密切关系的。如果行为人实施盗窃手段,获得的脏款脏物价值达到...

盗窃罪是侵犯财产型犯罪,是犯罪嫌疑人采取非法手段将公私财物窃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其定罪量刑与盗窃数额是有密切关系的。如果行为人实施盗窃手段,获得的脏款脏物价值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至于立案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但大致如下:

(一)盗窃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应当立案大多为1000元以上。

(二)撬门扭锁,破窗入室盗窃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多少,都应当立案。

(三)明显是惯犯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要立案。

盗窃公私财 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币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0000万元至5000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知以上答复对你是否有所帮助,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斧正。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根据本条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一、3年以下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无期徒刑或死刑   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根据《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释第6条第3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犯盗窃罪要判刑几年?类似这样的问题,很难一句话说,因为各省市规定的数额标准不一样。刑法规定了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处罚标准。而数额标准却是各省市根据各地情况分别制定的。如涉案五万元,在山东省属于“数额较大”标准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贵州省就属于“数额巨大”标准内,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盗窃一千元,在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广东、山东,也就是行政拘留几天,罚几个钱。如果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就要判刑坐牢了,少说也得半年。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条款进行了修正,取消了死刑,对盗窃行为的处罚,不只看“准备偷多少、偷了多少”,还看“怎么偷”。之前的刑法主要是根据盗窃案的涉案数额进行定罪量刑,现在的规定不只看涉案数额,还将一些盗窃行为直接列入盗窃罪中处罚。要想知道小偷要被关多久,首先要查案发地的有关盗窃罪标准,区分盗窃行为是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才能知道小偷会被判刑多久或者拘留多久。

一、达到各地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的,按盗窃罪处罚,达不到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我国各省市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分别规定了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如山东省“数额较大”标准是2000元以上。如广东省规定的就比较更细,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数额较大”标准是3000元以上,二类地区包括惠州、江门、汕头、肇庆等十五个市“数额较大”标准是2000元以上。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治安案件对盗窃行为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管偷多少,直接按盗窃罪处罚。

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主要是考虑入户盗窃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携带凶器盗窃,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棍棒等,主要是为了在盗窃中为抗拒抓捕而准备,更容易发生恶性案件。扒窃,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发生的地点是车站、码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扒窃的对象是受害人随身携带的钱包、手机等,也包括随身带在身边伸手可及的财物,如当事人吃饭时放在餐桌上的手机、挂在椅子背上衣服中的钱包等。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举例各省市对盗窃罪数额的规定:

1、贵州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一千元。具有法释[2013)8号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起点由人民币五百元;

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万元:

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十万元。

2、广东省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

一、一类地 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 山、中山、东莞 等六个市,盗 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 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 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 元以上。 二、二类地区包括惠州、江门、汕头、肇庆、阳江、茂名、 韶关、清远、湛江、潮州、揭阳、云浮、河源、汕尾、梅州等 十五个市,盗 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 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 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十万 元以上。 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审理的盗窃刑事案件,盗 窃地点能 够查明的,按 照盗窃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盗 窃地点无法查 明的,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的数额标准定罪量刑。

3、山东省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标准:

《关于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新标准,即认定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6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为“40万元以上”。八种情形可以降低百分之五十的刑事立案标准:1千元以上。(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掌握上述情况后,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对号入座”。

(六)盗窃罪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事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盗窃数额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到六个月刑期;

(3)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4.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和盗窃珍贵文物等物品的,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办理。

了解上述情况后,只能对量刑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具体如何裁定处罚,还要由司法机关审理后决定,因为案件还会涉及多种影响量刑的情节。如刑事责任年龄、投案自首、举报立功等。另外,盗窃特定财物的,还要构成特定罪名,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尸体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盗窃罪在刑法中的处罚条款分别为第一百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以反革命为目的,进行下列破坏行为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爆炸、放火、决水、利用技术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军事设备、生产设施、通讯交通设备、建筑工程、防险设备或者其他公共建设、公共财物的;(二)抢劫国家档案、军事物资、工矿企业、银行、商店、仓库或者其他公共财物的;(三)劫持船舰、飞机、火车、电车、汽车的;(四)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五)制造、抢夺、盗窃枪支、弹药的。第一百二十一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一百五十一条 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一百五十二条 惯窃、惯骗或者盗窃、 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第一百五十三条 犯盗窃、诈骗、 抢夺罪,为窝藏赃物、 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处罚。第一百六十七条 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扩展资料案例:2018年11月8日上午10时30分许,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网格员接到楼栋长电话,称其辖区有一出租屋发现小偷,请求过去帮忙。网格员立即将情况联系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将藏在房内的嫌疑男子控制。郑某尾随该栋楼住户进入楼栋,在楼栋转悠一圈后,发现402房的钥匙没有拔走,于是悄悄取走钥匙。8日上午,郑某再次进入该楼栋进行踩点,在观察到402的住户出门后,郑某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入房内准备实施盗窃,正好被楼栋长从视频监控里发现。目前,郑某因涉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谢悟空君邀请!盗窃罪怎么判真不知道耶!那就随便说两句吧?盗窃了3150元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书,从案例上来看盗窃罪应该算是比较轻的吧?不知此人是否有前科?如果没有那可能就不会判行吧?有盗窃前科那就另当别论了。

盗窃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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