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_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6:36:55 人阅读
导读:权期限当土地使用权届满后,小区的业主可以联名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自动续期,并按要求补交延期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

权期限当土地使用权届满后,小区的业主可以联名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自动续期,并按要求补交延期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若是老旧房有类似拆迁的补偿如果房子过于老旧或者变成了危房,且国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筑物时,那么国家一般都会按相关的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对业主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规定住宅类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是指土地使用权最高使用年限不超过70年,超过70年也不用自己担心,物权法规定可以自动续期。

当然这里的自动续期,不是说使用权人什么都不用管,直接去房管局或土地局换个新证书就可以了,而是到期时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重新核算评估土地价值,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你的商品房了。

现有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已处理案例证明,土地使用权到期政府会重新核算评估土地价值,按照评估价格的一半收取土地出让金,这样可以给房产使用人很多优惠,所以70年到期后房产怎么处理,大家不必过于担心,国家肯定会让你安稳居住使用。

其实,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审视一下,现在我们居住使用的商品房,哪个开发商敢于承诺自己承建的商品楼安全使用期限可以达到70年,估计没有一个开发商敢于承诺。我们现有的商品房基本居住使用30多年就被列入危房改造,你觉得担心70年有多大意义。

当然很多人给自己后代子孙留下伏笔,多几年使用年限可以省很多费用。但是每个买房人过多计较使用年限,恐怕一辈子也无法买房,只能租房居住了。

我们认为,只要自己有能力购房,不要计较使用年限多少年,直接购买就可以了。人生短暂,好多事情大家也无法预测几十年后会如何处理,只要相信我们的国家,相信党的领导,肯定不会错。加油!

您好!房子问题基本都是 我们普通老百姓最大的事情了。很多人知道房产产权为70年,那么70年后怎么办呢?下面请听我一一道来:

1、其实在我国房子的70年产权,更确切的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而非对房子所有权的年限,房子所有权是永久的,除非房子不存在了。因为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我们普通人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拥有权,而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相当于这土地70年的租金。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总结来看,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否需要交费?如若交费要按什么标准?这些问题目前还没有正式的细则规定。当然,最终的处理方法还得看国家法律如何规定。

3、具体案例分析:

2016年4月,一条消息震惊整个温州房产市场。温州出现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其中,不少市民发现,他们持有的土地证上写着土地年限20年到期。经当地国土资源局初步排查,温州市鹿城区内即有600余宗(套)。而从去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而且,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

4、温州案例解决办法

2016年11月,国土资源部在收到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后,经与住建部协商,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二、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如果是目前到期的,没有任何影响,至于以后的到期的,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否需要交费?如若交费要按什么标准?这些问题目前要等待国家出台正式的规定。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留言提问,有空将一一回复。





70年住宅楼,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70年,而不是房产70年,房产是永久的!

到期之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最近新闻好多到期补交的!不会超过1万

反正就是很便宜!

可以放心大胆买,包括40/50年的,都是可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只不过商业,公寓,住宅,土地出让金不同都是永久产权的!

房子车能到车之后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到现在来说没有一个官方的明确的规定,但是从一些迹象上我们可以看出可能有几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补交土地出让金,然后延续多少年,一种是直接去延续的房屋使用权使用权和产权,那么从这个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这种30年期到期的情况下,又延了30年,作为住宅来说,他也有可能会继续这样,直接再给你延期十年也是有可能的。

就算不连续的话,全是房子到期之后,只能等全都是新人过程中房屋使用期只有50年,这50年房屋的那个设计使用寿命,那么有可能是房子使用到五分钟之后,它就成了危房,那么就需要进行拆迁,那这个房子也就不存在到期十年到期的问题,如果房子在千年之内就已经被拆迁了的话,这个问题就没有了。

补手续

个人看法

这是两个问题,得分开看。

1、房子70年产权到期,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是70年,与房子使用寿命无关。实际就是说房主们从开发商手中获得了不到70年的土地使用权。因为商品房的土地是国家的,不进行转让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国家法律规定,到期在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其实有些地方已经有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到期后自动续期。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实际到手的房子,使用年限并非70年,要少1-3年,开发商建筑的时间。

目前到期的处理方法是:到期后自动续期;到期后业主们申请缴纳一定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

2、高层房屋使用70年已经损坏不能居住。房屋的所有权是归业主个人所有。属于私人财产,一般住宅房屋根据当地地质气候等情况,设计使用寿命不同,有30年-70年之间。对于高层房屋,正常维护使用情况下,使用70年应该没问题。对于到达设计使用年限后,具体怎么办?国家还没有相关的管理办法出台。具体是维修后继续使用,还是拆除后新建,都是未知数。

对于还没有使用够70年或者应该达到的使用寿命,就发生工程质量或者设计问题,造成不能使用的,根据法律规定都是终身责任制的,所以会追究相关开发商、建筑商、设计院,质检等各方面责任。

关于土地到期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在研究中,大家共同期待。

房子70年产权到期,你的房子该归谁?很多人到现在都没搞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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