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吗_有遗嘱,继承人就一定能继承吗?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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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只要遗嘱是真实有效的 可以不必符合法律继承顺序 法律继承顺序只有在法律继承时候有效,遗嘱继承优于法律继承。前提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的有效是指遗嘱具备法定的条件,能力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合法。

4.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只要具备了以上四个条件,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遗嘱的必备条款。

1.遗产可以留给继承人以外的人,称为“遗赠”。

2.立遗赠最好能找第三方见证,确定执行人,因为百年之后,继承人有可能以遗赠有假出来争继承权,到时无法顺利继承。

3.目前实践来看,建议带齐资料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相关遗赠业务比较妥当。

1.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证明效力最高,有公证遗嘱的存在必然已经排除了法定继承的继承规则。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被继承人可以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你的父母有一方已经去世,你能否继承父母的遗产,需要看公证遗嘱的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2.如果公证遗嘱已经写明:其遗产由你或者你的兄弟姐妹或者你父母一方继承的话,应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来操作,或者他们自行将遗产捐献给国家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等,其遗嘱依然有效,这属于对自己个人生前财产的处分,他人无权干涉。

3.综上,父母立了公证遗嘱,即使一方去世,你作为你父母的子女也应按照其遗嘱内容来遵守,尊重其个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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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一粟认为,有遗嘱,继承人也未必能够继承。

1、遗嘱继承的前提是遗嘱有效。在遗嘱继承中,首先要处理的问题就是识别遗嘱的效力。而遗嘱的效力又与遗嘱的形式有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每一种形式的遗嘱,其有效条件各不相同。比如,自书遗嘱,须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署年月日。除此之外,遗嘱还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比如通过遗嘱将遗产留给“小三”,这种遗嘱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再比如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并非遗嘱人所有。特别需要提出的是,遗嘱人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

2、多份遗嘱并存。遗嘱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订立了不同的遗嘱,而遗嘱人自己可能也忘掉了。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目前的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存在多份遗嘱时,一般原则是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于先订立的遗嘱。

3、即便遗嘱有效,继承人也不一定能够继承。这是因为,遗嘱继承的实现,还有一个程序问题。比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继承。继承法上将这种遗嘱称之为遗赠,但是,遗赠也是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就是说,受遗赠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定继承人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结果是,虽持有遗嘱,但是,却不能继承遗产。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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