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解除合同_劳动法解除合同规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9:24:49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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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有价值、优质的回答!有研究才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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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评价下您提出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问的有些不专业,且问的问题特别的大,完全没有针对性。

可以说用人单位想合法的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非常之困难,也可以说难于上青天,操作稍微不慎的话,很容易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往往需要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两倍的赔偿金。

切入正题!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比较难,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是绝对被动的,相反用人单位若能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情形与程序,完全可以合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实体与程序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实体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须与劳动者就经济赔偿等内容达成一致后,双方签署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后,双方劳动关系即可以合法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存在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无过失性辞退

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过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

4.经济性裁员

第41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满足的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条件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前要事先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说明原因或者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说明原因或理由,否则会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建议

以上是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从法律条文上来看 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实际操作上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

举个栗子:

比如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公司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指定程序、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内容必须合法、合理等等。

总之,用人单位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比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满足各种条件,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也是千差万别、各有不同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如有问题,欢迎批评指正,谢谢!

厂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只说明你和厂里不存在劳动关系了,不等于社保局把你除名。你该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两段说。1是从进厂之月到解除劳动合同之月,厂里交一部分,自己交一部分。2是从你离厂之后的月份,到你60周岁办离退休时,这一阶段的养老金全部自已承担。两段加起来所交养老金的年限就是你的工龄。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对旷工没有任何约束,不管国企还是私企都会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其中对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就有明确的规定。

国企的规章制度规定,职工连续旷工十五天,作除名处理,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但实际操作起来比较人性化,当旷工超过十五天后,领导先找本人做思想工作,人不在单位的先通知本人回单位,通知不到的甚至会到你家里和本人及家人勾通,尽量回单位上班。实在不想回来的先公示,然后再作除名处理。这是针对技术能力強,平时没有什么大错的职工。对其个别老油条,只是形式上对你欠说,走走过程,一般不会留你。但都不会旷工十五天马上就开除,很多都是几个月不来上班才除名的。

私企就不一样了,私业大都规定连续旷工三天就解除劳动合同,有的会事先打电话通知你,基本上都是连续旷工三天就直接开除,很少有挽留或劝说你回来上班的。所以,尽管劳动法对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但国企和私业对旷工的处理方式就大相径庭,真的不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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