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含义_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是如何定义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8:27:26 人阅读
导读:机动车简介: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部分游乐设施(如电动摄位车、电动滑板车、电动脚踏车等...

机动车简介: 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部分游乐设施(如电动摄位车、电动滑板车、电动脚踏车等)。 机动车分类: 汽车及汽车列车。 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 拖拉机运输机组。 轮式专用机械车。 电动车等。 动力: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 性质:轮式车辆。 事故预防: "驾驶机动车时,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靠马路右侧行驶 。 严格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载物规定、载客规定、行驶速度规定、停车规定 听从交警指挥。

(1)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2)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3)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具体为: 1、机动车指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非机动车是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如果在道路上发生的,因为汽车导致石头子飞起使行人受伤的,应该算道路交通事故。是意外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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