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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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中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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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只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实际工龄来计算吗?这个问题是这样的,我们国家在1992年以后就正式的缴纳了基本的养老保险的待遇,那么也就是说你在1992年以后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那么才可以按照你实际的供应来计算养老金的待遇,如果说在1992年以后,你没有正常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那么也就意味着,你不会按照实际工龄来计算你的养老金待遇,因为没有交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那么都不会计算你的实际工龄的。
所以说养老金的待遇是根据自己累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来确定的,比方说你的累积养老保险都是一个连续不断的缴纳费用,那么就和你的十几公里拥有一个相同的缴费年限,这个时候你的工龄就是你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就会按照这个来计算,但是你在工作期间断断续续的交纳费用,或者说根本就压根没有交纳养老保险那么很明显,你就不能够按照工龄来计算自己养老金的待遇了。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人群,那么这部分人群是可以享受到退休养老金待遇的。因为1992年之前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只要你的视同缴费年限能够正常的被认定,都会按照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来累加到你总的养老金当中去,所以说,1992年之前是按照工龄来计算自己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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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意思是:1、职工的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职工个人在职工退休前共同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是指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2、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其中,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前固定职工的连续工龄,下乡知青的连续工龄,转业、复员军人的军龄,亦工亦农人员转招合同制以前的连续工龄(需经有关部门确认)。3、15年是国家对养老保险缴费的一个最低年限规定,因此,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能低于15年,因此这个15年指的是两种缴费年限的累计时间不低于15年。扩展资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的待遇: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2、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3、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4、死亡待遇:(1)丧葬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5000元);(2)一次性抚恤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本人工资的20个月);(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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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退休年龄已到实际交费才8年,该怎么办?工龄达到20年。如果说你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仅仅只有8年,这个时候你即便到达了法定退休年龄,那么是不能够直接来办理退休的,因为你不具备15年的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所以对于你来说,首先要考虑的,怎么样才能够满足15年的一个缴费年限。
如果你在企业单位,工作关系达到了20年,但是你的这个社保待遇仅仅只交了8年,这种情况就可以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来给你补交相应的一个费用,至少可以补交12年。在补交完成这12年的费用以后。你就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了。
在补交的过程中,企业单位可能不会一下子就会同意补交你的社保待遇,这个时候你可以申请一个劳动仲裁,或者是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来进行处理,这个问题,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或者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出面,都是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的,所以说只要是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一个时间,那么所在的工作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来给你补交相应的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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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转入新型农村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不选择上述方式,可申请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养老保险参保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是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即养老金发放标准依据之一。其主要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纳年限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时间。养老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规定是什么?
根据现行我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满15年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简单而言,现行我国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这里必须补充说明一点就是,部分地区城乡居民未参加其它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后,可以领取基本居民养老金。
三、养老保险缴费数额计算方法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
社会养老保险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关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规定是什么?我国规定的养疗保险缴费最低年限是十五年,并且超过十五年是可以继续缴纳的,缴纳的费用越多,那么相应的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另外如果到了退休年龄,其缴纳的费用没有达到规定的年限,可以继续缴纳直到满足为止,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分为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第一,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国家实行缴纳社会保险之前就参加工作的职工,或者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认定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比如下乡,参军,等等,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国家承认这个期间的工作时间,也当做缴费一样的对待。 第二,实际缴费年限,就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时间,就是实际缴费年限,通俗的讲,就是从你口袋里拿钱参保缴费的年限,或者单位职工从工资里面扣缴社保费用的年限,就是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就是计算退休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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