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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是指原告还是被告_怎样起诉虚假诉讼?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20:46:18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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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海一粟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告以虚假、编造的事实起诉的,则构成虚假诉讼罪。1、刑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法海一粟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告以虚假、编造的事实起诉的,则构成虚假诉讼罪。

1、刑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2、事实证明。题主认为“原告以虚假、编造的事实起诉对方”,但是,题主这样主张,是否有证据证明呢?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而题主确信原告就是虚假诉讼的话,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当然,题主报案也需要有一个基本的材料,而不能什么材料都没有就去报案。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案‘’,是公民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所谓"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案‘’,实际上的虚构民间借贷的事实,并通过捏造的的相关借贷款的一系列证据及与第三方恶意串通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意图通过法院审判和申请强制执行损害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利,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达到侵吞他人财产或逃避应履行支付他人财产的义务的行为。而该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应称为“虚假诉讼罪"。

那么,文题问该罪是自诉还是公诉案件就不得不搞清楚《刑法》修正案(九)对于新增加的‘’虚假诉讼罪"的犯罪构成中关于该罪‘’侵害客体‘’是如何规定的了。从上述关于“虚假诉讼罪"的罪状叙述:通过法院审判、执行……以达到侵害国家`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或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可以看出:一方面严重侵犯了审判机关的正常审判秩序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审判权威的公信力,以虚假的事实通过审判权的行使达到非法目的,另一面又侵犯了国家、公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从‘’侵害客体‘’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该罪严重侵犯的是公共权的审判权和国家、公共利益等涉及“公权和,公益",而并非是公民之间的个人权益的损害,也就不可能象"自诉"案件那样由公民自行决定是起诉与否。

综上分析:根据"虚假诉讼罪"犯罪构成所侵犯的客体的"公权力一一公益‘’的特点,该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当遇到虚假诉讼时,客官你别慌,至少有五条路供你维权:

一、申请上级法院领导复议。

二、申请再审。

三、向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四、向纪委监察委举报。

五、去上级有关部门逐级上访。

当事人可把真相和诉求公之于众,寻求正能量的帮助,如山东辱母案、于欢案等案得以逆转,靠的就是媒体的监督和众多网友的呼声。又如正在热议的云南退伍女兵唐雪反杀醉汉案被炒得沸沸扬扬,虽在审理中,也足以引起上层的高度重视,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摊上这种事注定会劳命伤财,精神上还要承受极大的打击,所以当事人要冷静,采取经济有效的方法去信访,做好打长久战的准备。

总之,当事人要妥善保管好证据,同时要寻找有利的证据,还要学法懂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

所有虚假诉送,都应当定性为犯罪。虚假诉送不但浪费了国家有限的法律资源,而且还对被告当事人造成名誉和经济上的直接损失(律师费,车旅费及误工费)!

虚假诉讼,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

一、[反诉],与本诉相对,指诉讼中的被告向原告提起的诉。原告向被告提起的诉称本诉。反诉是本诉被告用以反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进行辩驳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被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

二、反诉可以在被告人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付本时,在规定的期限内用答辩状进行答辩反沂,也可以在开庭审理中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反诉。

三、反诉和本诉合并审理。

详情请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等。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诉罪]以捏造成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妁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新的民事诉讼法已即将实行,我建议在每一件民事案件中,匀由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各自向人民法院递交证据事实承诺书,如果哪方制造假证据,一经查处,将承担不利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迫使双方当事人不敢造假,有利于法官公正判决。

感谢邀请。您好: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一个法律名词,俗称“打假官司”,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欺骗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执行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

二、哪些案件容易高发虚假诉讼?1.民间借贷案件;2.被告为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其财产已经进入法院执行拍卖程序;3.改制中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4.政府规划拆迁区范围内的公民作为诉讼主体的分家、析产继承、买卖等案件;5.提起离婚诉讼前的某一时期,夫或妻一方经法院裁决债务案件异乎寻常多的离婚案件;6.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7.其他可疑的案件。

三、如何识别虚假诉讼?一“查”:调查原、被告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亲密关系、诉讼事实及理由是否明显不合理,证据是否明显伪造等;二“听”:参与或者旁听庭审确认庭审情况。原、被告会担心庭审时疏漏出错,一般不亲自出庭诉讼,由其代理人出庭应诉,而且被告一方几乎不作任何抗辩,是一个非常“和谐”的庭审过程;三“看”:虚假诉讼案件的最终目的是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所以此类案件普遍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经常表现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很快便达成和解,执行财产。

四、如何打击虚假诉讼?自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起,虚假诉讼行为可以虚假诉讼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1.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只是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虚构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本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造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可以以诬告陷害罪论处。2.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还要造成“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结果,才构成犯罪。“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多次审理、调查取证等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或者因此法院作出错误的裁判、执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造成对方当事人或者利益相关人员为了应诉而花费不必要的费用,比如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或者导致上述人员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3.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并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罪从重处罚。”所谓的“其他犯罪”,主要是指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侵犯财产型犯罪。

每日讲法为您解答,每日讲法是一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原告陈述内容是虚假的,法院会怎样做出处罚?

首先抛出个人观点,原告做虚假陈述可能被罚款、拘留,严重的甚至构成虚假诉讼罪。至于开庭后多久收到判决书,这个取决于案件适用的程序,一般来说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均是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有需要延长或者扣除审限的情形,审限会更长。

什么是虚假陈述?

诉讼参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虚假陈述:

(一)伪造、变造证据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的;

(二)故意隐瞒对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部分义务或者全部义务,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说明的;

(三)对重要案件事实的陈述前后不一、自相矛盾,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说明的;

(四)通过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等手段,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进行抗辩的;

(五)在已经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滥用申请调查取证权利,对诉讼程序造成重阻碍的;

(六)诉讼欺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做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串通证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做伪证、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物或者财产上不法利益的行为;

(七)构成虚假陈述的其他情形。

虚假陈述如何处罚,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加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虚假陈述被追究责任的两个要件为,一是重要证据;二是达到妨害案件审理的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5条有关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结合案件其他证据确认当事人的陈述是否能够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并不能据以认定案件事实,因此虚假陈述应当严格使用。

如不加以区分的认为,只要作出虚假陈述,就会被处罚,那将不符合司法实践。例如张三欠李四钱,李四没有证据,李四起诉到法院,如果张三抗辩不欠钱就构成虚假陈述,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

开庭后多久会收到判决书?

开庭多久收到判决书,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没有对开庭收法院作出判决书的时间加以限制,但是法律对案件整体的时间是有限制性规定的。

在我国,案件最主要的适用程序有两种,分别为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法律分别对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做了审理期限的规定。

比如,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起算的时间均是自法院正式立案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诉讼中出现了影响审限的情形,是可以依法扣除或者延长审限的。比如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审限是可以停止计算的,待中止的事由消除后,再开始计算审限、出现鉴定等事由,可以扣除审限。如果案件复杂,可以由简易程序变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经过批准还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因此开庭后多久收到判决书,这个问题没有确定的答案。如果题主的案子没有中止、扣除、延长审限的情形,那么就要看看你的案子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然后明确你的立案时间,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的审限(3个月或6个月)减去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比如为2个月),那么最迟收到判决书的期限为,开庭一个月后或开庭4个月后。

以上内容为每日讲法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关注我、每天学习更多法律知识。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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