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工试用期不过_乡镇合同工可以转正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5:51:09 人阅读
导读:1.行政事业单位也有在编合同工,不过大多都是通过政府的人事网发布招聘信心,也有通过关系推荐的。2.事业单位招考既有招和同工的,也有招进编制的,要看清楚。不过一般...

1.行政事业单位也有在编合同工,不过大多都是通过政府的人事网发布招聘信心,也有通过关系推荐的。

2.事业单位招考既有招和同工的,也有招进编制的,要看清楚。不过一般通过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招考是进编制的,考上了后会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还会有一些本单位的考试,考试通过后才会进编。

3.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事业单位,都是进编制的好。如果没有编制,那基本上是二等公民,待遇低不说,而且升迁提拔都是优先考虑有编制的。如果是要在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中选择,这个要看个人喜好和专长,如果你的专业正好和事业单位对口,又不太喜欢官场那套,那无疑事业单位更好。反之则政府机关好。

在乡镇政府工作的合同制员工是不能直接转正的,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考试才能转正。

我也是在试用期没有签合同,组织室的回答是在编人员不需要签合同。

坐标长沙,这个像极了我们单位的合同工啊,我们单位的合同工正好一个月2600,还有一个月800块的餐补,这点和在编的一样,除此之外没有任何钱了。年底综治,文明单位也有点钱,拿在编的0.3。

怎么说呢,这个肯定会让人很难受,心态不好就容易爆棚,但是,你说你操着公务员的心,这个要看你和谁比,事业单位现在也一堆的事,业务工作,采购工作,每年来自多条线的绩效考核,做点事还要做宣传报道,接待领导和同行,参加学术会议,还要不定期的接受审计。如果以上这些事你负责了一半以上,那么你可以说你操心了,如果没有,请清楚知道自己后面还有一群人在负重前行。

再回到你的问题上,该怎么办,分两种情况,第一,你家经济条件好,家底好,其它有门路提供稳定经济来源,足够一家人小康生活,从马斯洛需求理论来看,这份工作不能满足你的第一层需求,但是如果满足你第二至第四层的需求,那么你可以选择一直这在呆着。这种情况不多。

第二,只能离开了,这个地方终究只能成为你的跳板,骑驴找驴,找一个更好的工作,年龄不大的话可以到处考试,公务员国考,省考,事业编,再次一点政府雇员,收入都会提高一大截。当然,如果专业技术过硬的话,也可以选择去企业,只要足够努力一定会有回报的。

希望你能早日上岸!

转不了。统计学里面有句话说得好:在一次事件里面,小概率事件发生的几率是零,比如购买彩票,也比如你提到的转正。

尽管我们看到有人转正,但是你要把这种概率放到具体的每一个个体去,就好比有100万个人排着队来问他们到底能不能中彩票,我的回答是不能。

有人能转正,这不假,但是,由于他是小概率事件,我们应该认为所有人都不能。

转正就意味着铁饭碗,养一个铁饭碗需要投入很多,即使你做得再好,你也几乎不可能有这种机会。有部分年轻人其实工作了半年就知道不对劲,他们就自己出来了,现在混得都还不错。

转正是小概率事件。但是提高待遇却是一种大概率事件,这也是对老员工的一点补偿。

有机会,那便是招聘考试。事业单位合同工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转正的。现在进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途径只能是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合同工本身不在编,只有考试才能进编的话,也就说明根本没有什么优势可言。如果非要说什么优势的话,只能是你考入相关单位之后,能更快更好地开展工作,毕竟有熟悉业务的优势嘛。首先事业单位改革后,合同工和正式工将会同工同酬,所以在待遇方面差距应会该逐步减小,最后应该微乎其微。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拥有该事业单位的人事编制。所谓的编制就是用人指标,也就是是计划内用人。 有编制的就是是正式工,是可以在单位存放档案,享受编制内各类福利待遇;没有编制的是合同工,档案本身就是不能调入单位的,一般是托管在人才中心。合同工的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人才中心会相应的按月收取一定的托管费用。当然,这笔费用在求职时是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代缴或报销档案托管费。

这个问题不能笼统来讲,应该分几个层次分析。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相关规定。然后,要区分错误的不同性质,因为不同性质的错误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最后,根据错误性质和严重程度,对应分析得出不同的处理结果。

什么是领导干部试用期

通俗讲,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中的各级领导干部,提拔职务后首先进入试用期,此时并未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任职文件中会注明“试用期一年”的字样,试用期满会组织考核,通过考核以后才会办理正式任职。这是干部选拔任用中一项基础性制度,能够有效观察干部,起到及时纠偏的作用。

试用期制度适用的范围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

(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二)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职务;

(三)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这里面包括两个含义。第一,试用期制度在厅局级以下实行,包括厅局级,副省部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实行试用期制度。第二,经人大选举产生的职务,不实行试用期制度。比如,市长、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等等。从这项规定来看,绝大多数公务员领导干部提拔后都要有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试用期出现错误如何处理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这中间有两种情况,一是重大失误,二是严重错误。处理结果都是结束试用期,你可以理解成免去试任的职务。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何认定“重大”和“严重”。一般而言,这就需要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来确定,如果认定为重大或者严重,那么就结束试用期免职。如果认定为不影响任职,就继续试用,待通过试用期考核后正式任职。这也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

要说明的是,如果干部在试用期间受到了纪委监委机关的调查,或者进入刑事司法程序,那肯定是严重错误,必须免职了。


通常情况下,只要你正常开展工作,就算有些个别失误,也不会影响试用,毕竟干部成长不易。一旦没有通过试用期考核的话,以后基本不会再考虑使用这个干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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