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能够准予的。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即该人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音讯杳无,已持续达到二年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的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宣告失踪的事实如果得到确认,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对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另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人民法院即应判决准予离婚。
这事儿近年不少见。潘律师首先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夫妻一方玩失踪,另一方照样可以起诉离婚,离得成婚。
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实实在在的失联,一去无影踪,联系不上,也不回来跟你离婚;另一种是婚姻关系无以为继了,一方因为各种原因,不想或者不想就那么让对方痛快地离婚,就躲着你,躲着法院,玩起了失踪。
这种情况你无法和他好说好散了,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因为你无法查知他现在住在哪儿,所以,只能向他的户籍地法院起诉,我每一个公民都有明确的户籍登记地址,所以,起诉立案这一关好过,没有问题。
起诉之后就是送达。由于他玩失踪,法院直接送达他本人的可能性为零。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可以把诉讼文书直接送到或邮寄到他的户籍地,他本人或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
即便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比如,没有同住成年家属,或者同住成年家属就是本案的原告,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就是时间长一点,每一公告周期两个月。
送达之后就是开庭。客观地说,第一次开庭被告不到庭的话,法官判离婚的可能性不大。
那就需要第二次、第三次起诉。总之只要你契而不舍,不管他怎么玩,婚,总能离得成。
可以的,两年无音讯可以宣告失踪,四年无音讯可以宣告死亡,特效事件两年也可以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以后起诉离婚随时都可以,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以同时提出离婚,但必须是两个案件,不能在一个案件中审理。因为宣告失踪是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而离婚纠纷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会立案受理的。但是,还是建议分先后进行,即先申请宣告失踪,后起诉离婚。这是因为同时起诉离婚和宣告失踪,不一定会被法院判决离婚。如果先宣告失踪,在法院判决失踪后再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的,因为失踪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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