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必设哪些法律机构_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是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7:21:35 人阅读
导读: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监事可...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监事可以做其他公司法人。说一下,同一公司,监事与法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在禁止之列。因此,只要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董事会成员、也不是公司高管,就可以担任公司的监事。因为,在中国监事多数是个摆设,一般法定代表人多是大股东或股东,肯定会参加公司的运营决策,所以,这仅仅是法理上的可能性,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大。

法人是一个组织,按照法律规定产生,是法律拟制的人,有自己的人格权,如单位的名誉权,也有自己的财产权,如在银行开设账户,进行营利活动。法人有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等等类型。法人的出生一般是登记注册,如企业法人,也有的根据法律规定成立就可以了,不需要登记,比如机关法人。法人的机构一般有股东会,就是大脑,做决策的,或者董事会也有这个职能,法人的其他部门就像人的四肢,干活运动。法人死掉就是注销。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承担。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应当在该社会团体的授权范围内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其发展的会员属于该社会团体的会员,其收缴的会费属于该社会团体所有。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前应当冠以社会团体名称;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全称。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英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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