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上述第①项至第③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上述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①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②项、第④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上述第③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这是最最基本的内容,为了更好的分清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公司治理规则,还需要更为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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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DA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减少营业利润B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减少营业利润C计入投资收益,增加营业利润D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不影响营业利润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不影响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表中营业利润的金额的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B、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D、出售原材料并结转成本CA选DA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减少营业利润B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减少营业利润C计入投资收益,增加营业利润D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不影响营业利润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