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金回购股票_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合理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2:50:17 人阅读
导读:今天有点忙。没有看到有关文件。但楼主说回购股份等同现金分红。这话说的有点笼统。回购股份注销。因为总股本减少。是可以提高每股股票的含金量。是可以理解为现金分红。但...

今天有点忙。没有看到有关文件。但楼主说回购股份等同现金分红。这话说的有点笼统。

回购股份注销。因为总股本减少。是可以提高每股股票的含金量。是可以理解为现金分红。

但是回购股份不一定就是注销。有的股份回购是可以用于股权激励的。一旦用于股权激励。没有注销。是不会提高每股股票含金量的。因为总股本没有变化。只不过是股份从二级市场被上市公司回购当成库存股储备起来。

用于股权激励以后。实际上有一个问题就是低位回购高位卖出的概率。如果高管高位卖出。赚了差价。这种事情发生。如何评价这一政策讷。

笔者的观点是回购股份一律注销。如果用于股权激励。不能叫回购。而是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高管可以设立一个资管产品。专门增持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当然笔者的观点未必正确。但政策在于越辩越明。欢迎大家围观指正。如有不当。笔者一定虚心接受并接受大家批评。

这个提法本身就是错的,经营性资金指的是什么?在企业会计制度改变前,企业会计核算主要用的是增减记帐法,披露企业资产来源和运用及损益情况的报表是资金平衡表。该会计报表由三段组成,前两段分别反应流动资金的运用和来源情况,固定资产的来源及运用情况。流动资金与固定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是严格分开的。会计核算与世界接轨后,用的是借贷记帐法进行会计核算,资金平衡表演变为现在的资产负债表。在新的会计制度下,资金的来源与运用不再严格区分。所以,此问题的提法不正确。既然提法不准确,我想这个问题就没必要回答。

回购是否完成底部出现,这点暂时难以判断,我个人是不乐观。

纵观中美股市的回购,有很多差异:

第一,美国回购不是在熊市发生的,而是持续进行,我们则是在熊市的权宜之计,国家为了稳定市场紧急推动公司法修订,希望能够带动股市企稳,目的各自不同,人家是长期稳定的,为了给股东创造价值为了市值管理而回购,我们是为了救急!

第二,中美的企业创造现金的能力不同,美国即使在GDP长期增长不到3%的背景之下,企业现金流能力也非常突出,以苹果为例,苹果持有现金2480亿美金,占最高市值一万亿的24%,目前市值7000多亿,占市值的30%左右,而我们的最优秀的茅台呢?最高市值接近一万亿,持有现金200多亿,占市值的2%,且为预付款严格意义上并不属于企业可支配的现金流。其他企业现金流就更差了,更别说除了蓝筹公司以外的小创公司,现金流更是长期低于净利润,利润真实性都存疑,哪里来的现金流回购?

我们目前的企业犯有严重的现金流饥渴症,之所以鼓励或者要求或者扶持回购,根本不是企业自发行为而是行政指令或者窗口指导之下,其前提是牺牲企业未来投资能力和支付的流动性,牺牲的是企业未来价值!

第三,我国企业文化不支持回购。

我国企业,融资环境相对美国差,融资成本高,企业天然具备现金流恐惧症,天然具备融资圈钱冲动,因为资本市场不发达,经常出现股灾和熊市,企业通过股市再融资时间周期和政策审批周期非常长,因此,即使你支持回购企业的再融资优惠,但是再融资的审批审核和周期决定了企业的后顾之忧无法解决。和美国企业不同,他们如果没有大型和长期的收购以及资本开支计划,除了分红就是回购,不会让现金流躺在账上,否则股东会不答应,所以他们天然具备市值管理的文化,不需要政策估计和指导,就希望回购。

第四,回购股票的处理不同。

我们回购股票的目的不是为了注销,而是为了阶段稳定股价,回购的再出售或者股权激励,等于是侵占股东利益,而美国回购根本就是为了注销减少股票供应量,为了提升每股收益,动机根本不同。

第五,真正回购能否带来底部出现或形成或稳定,主要要看回购的企业是否具备回购能力,所谓能力,就是回购市值占总市值的比重,从这点来看,蓝筹公司回购高的在5%左右,多数在2%以下,其次,低价和垃圾股以及经营面差的公司,只跟自身经营现金流都无法应付,如果为了蹭头条和蹭热点或者因为窗口指导而回购,企业本身的经营都成问题,再说,能回购和真正执行回购的,数量比例少,回购还要看股价高低,比如欧菲科技,回购提出时,股价还有12-13,而如今股价在10-11,这是什么道理?回购还要买到低价?也有回购需要董事会通过后,再一个多月股东会审批的因素。

就这些逻辑百孔千疮的回购背景和条件,回购就能产生底部或者底部稳固吗?是人都不会相信!因为根本逻辑就是错乱的!!!

回购股票反应了上市公司认为目前的股价并不能合理的反应公司的真实价值,就是认为股价太低了。而从市场开始回购不仅可以减缓股价的下跌空间,也能吸引股民买入,摆脱个股持续下跌的行情。

一般上市公司是比较了解自家公司的情况,能采取回购就是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有信心,对股价的未来上升也是抱有期望,另外也是为了稳定股价不让其剧烈波动。


象近期股市持续调整,很多上市公司就纷纷回购股票,比较引人注目的有美的集团这次拟回购公司股票不低于8000万股,占总股本1.2%以上,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回购金额不超40亿元,这种大手笔回购还是比较少的。从回购上看虽然有着不超过字眼,但是人家也是在行动了,总比一些公司股价都跌破儿童底了还没有任何表态。


有这些行动能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也是在股价连续下跌时期维护投资者权益,也是基于对自家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有信心和价值的认可,这种股票就更受股民青睐了。

另外7月以来,回购金额超亿元的还有均胜电子,达到4.97亿元,梦网集团达到4.58亿元,兔宝宝,理工环科,国盛金控,大北农,奥瑞金等回购金额皆超过亿元。一般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需要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还要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能对股票进行大手笔的回购,起码来讲公司都具备中长期投资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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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不合理。

应禁止上市公司回购自身股票。

理由如下:

1资金使用不合理。上市公司资产属于全体股东。一假定回购发生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二假定回购发生在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正常生产运行期。公司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包括回购资金,归属于全体股东,除正常运行费用外,除非扩大再生产,应分红给全体股东。回购使用股东权益剥夺被回购股东权益。

2标的对象有误。公司购买其他公司股份,并购;购入自身股票,算啥子?维护公司股价?

3利用公司资金回购创始股东之外或者说抱团利益股东之外的全部股份,是不是利益输送?

股份转让应当是股东之间的事,标的公司应除在外。创始股东,大股东,公司高管看好公司或因其他因素维护股价,应当以自有资金。

股东应不在乎股价。只在乎股份,公司稳定成长,持续分红回报。

回购股票心态各异,我们要仔细甄别,有的公司确实是股票跌多了,股价被市场低估,加上公司现金流充沛,现金储备也较多,公司业绩正增长,有能力回购股票,以提高每股含金量,这是一种回报投资者的方式之一,另外也可以规避红利税的缴纳,这是一种合理的避税。

但是有的公司则是浑水摸鱼,公司业绩下滑,市盈率还在天空之中,现金流入大跌,负债率颇高,也开始回购股份,实际上估值难言低估现金流也不支持回购,细究下来,部分公司是大股东出现了股权质押风险,股价已经接近或者触及平仓线了。也有的股东原本有较大的减持计划,可是因为股价跌不停,减持计划只能取消,但只是暂时取消,回购能够刺激股价的话,减持计划会不会再度开启,这个谁也不知道。

对于回购还是要看看公司基本面,才能够看清楚回购的真情实意,是不是真的股价低估,是不是真的回报投资者,要提防暗度陈仓,被忽悠回购所伤害。

新光集团,是一种家族控制主导型治理模式,家族在公司治理中起着主导作用。照道理说,公司所有权主要由家族控制,且主要经营管理权又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企业决策和运作中就应该极力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匹配,以避免“家族化管理”弊端,补好公司财务、营运等缺乏监督的弱项短板。比如,在权责统一的基础上,构建层层的约束机制,完善财务预算、审计、监管体系。


家族企业在监督上,尤其要行实去虚,要在企业内部以制度规范运作;尤其是上市公司,更是一家公众公司,家族大股东的违规担保、非法占用资金等做法,就等同于掏空上市公司,侵占的是社会股东利益。事实上,也正由于存在如此的治理缺陷,周晓光家族才步步陷入债务泥沼,公司治理出了问题是此中一大要害,值得警醒!

回购股票,代表的是上市公司对股票价格的一种态度,而一般而言,上市公司采取股票回购的策略,关键还是要看具体的市场环境以及具体的买入时机。简而言之,当上市公司在股票处于低迷期的时候采取股票回购的策略,那么这一种回购策略对股票价格的刺激影响还是偏向于正向的。与此同时,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方式,同样颇显关键,如上市公司是否有自有资金进行股票回购,还是用募资资金、再融资资金进行回购,这两者之间的意义也是大不相同,回购股票所造成的影响也是有着显著的区别。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在股票价格处于相对高位区域进行股票回购,且利用再融资募资等方式完成回购股票的过程,恐怕最终还是要中小投资者买单,而在市场处于底部区域完成股票回购,整体上而言,还是利大于弊,提振股价的影响还是较为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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