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公司裁员怎么赔偿_公司裁员怎么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8:33:06 人阅读
导读:您好!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裁员,应按员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最高为12个月工...

您好!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裁员,应按员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最高为12个月工资。

月工资为:按本人最近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赔偿金的计算,应该是上一年度员工收入的平均值。上一年度员工收入指的是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费及各种补贴,总之有合理名目发的钱基本上都是包含在计算范围内的。

拿问题中的例子来说,月度工资是5600月,12个月就是67200元,年终奖是13000元,总计全年收入为80200元,除以12,月平均工资为6683元。工作5年,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每满1年补偿1个月,不满半年按0.5个月计算,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果正好是5年,是应该补偿5个月,5*6683=33415元,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就请你立即离职,那么还需要补偿1个月的待通知金给你,就是通俗说的N+1,则你的补贴总金额为5*6683=33415+6683=40098元。

如果公司没有合理理由辞退你,那么公司会涉及到非法解除,非法解除公司需要支付的是赔偿金,应该是双倍,也就是10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这样你的赔偿金就是10*6683=66830元。

在这里提醒大家一下,有些公司会把补偿和离职当月的工资一起结算,担个税,这种方式是错误的,离职当月工资应该按正常工资计算,扣个税,但是辞退的补偿金则是免税的,要单独处理。另外,不是你每月拿多少就要补偿多少,你的月度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的时候,也只能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来补偿。

例如你月薪25000元,假设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6800元,那你只能按照20400元来计算补偿。

所以挣的多的,也别想着趁离职的时候大发一笔啊。

首先,如果是公司申请提前解散,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合法解除,这种情况下,所有员工劳动关系都可以被解除,但是要支付正常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即N个月(这里所说的N为年限,不足半年补偿半个月;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算,补偿一个月;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其次,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自身原因裁员,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职工离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平均数,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照社平工资3倍计算;

最后,如果公司拒绝赔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劳动保障委员会仲裁,由相关部门责令公司尽快发放,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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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已经满6个月不到一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先回答你的第3个问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以下的情形之内企业辞退员工仅需支付N倍工资赔偿,N等于员工工作年限,不满6个月的记0.5,超过6个月不满12个月的记1。

这几个情形是:

1,员工有重大过错。这里的重大过错必须是事前明文写在工作守则或者合同或者其他正式发文的公司文件里的。这里有一个可以抗辩的点,就是员工守则必须要通过员工(或经选举的员工代表或工会)投票的流程,否则可以抗辩该文件无效。

2,该员工不适岗。这里的不适岗认定必须符合公司正式发文的条款规定,不是哪个老板或者经理口头评价就能确认的。这里的抗辩点也是不适岗条文的合理性,以及员工实际工作结果是否达到不适岗要求。此处还可以要求企业提供培训或转岗,也就是用“再给一次机会”的方法来替换辞退,但这个选项貌似不符合题主预期。

3,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必须要裁员。这一条比较复杂,对企业约束多,所以大部分企业不会选择。企业经营困难是需要详实数据支持的,不是老板说困难就困难,也不是这个月困难就认定困难的。如果企业是上市公司或其成员,按照要求是必须要公告经营困难的,没有公告就不能认定。此外,就算可以认定经营困难需要裁员,企业还要遵守以下要求:此类裁员是不能精确指定某一岗位和某个人的,通常都是某个业务或某一类职务,并且要优先裁撤这个业务或者职务里工龄短的员工,如果员工是家庭内的唯一有工作的人,必须优先转岗最后裁撤。同时,如果企业日后重新设立了先前裁撤的岗位,那么需要优先招回当时裁撤的员工(除非该员工不愿意回来)。

4,双方协议离职。这个没什么好解释的。

在以上4种情况下,企业辞退员工,仅需要支付该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月收入的N倍作为补偿即可。辞退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果从通知到员工离职日不满一个月,则须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这就是N+1的来历。

除了以上4种情况,企业辞退员工都必须按照以上标准的2倍进行赔偿,这也就是2N或者2N+2的来历。

所以题主,你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对照以上4条。只要能跳出这4条的范围,那么企业必须支付2倍赔偿,无论是仲裁还是打官司,你的赢面都很大。

最后说说转岗的问题。

先说不利于你的情况:如果转岗对工资收入没有影响,那么即使在你的入职合同里明确写了岗位,只要你确实做过这个岗位,并且这个岗位现在也确实取消了,或者企业能合法证明你不适岗,那么企业是有权要求你转岗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转岗对收入的影响”是不包括因为业绩不行而导致的收入下降的,也就是说比如把你从固定月薪的岗位转到靠业绩拿奖金的岗位,只要新的岗位考核办法是对同一团队适用而不是仅针对你一个人(也就是不存在歧视),并且按照100%完成任务来计算你的收入并不低于原岗位,那么即使你完不成任务拿不满奖金,也是不能申诉影响收入的,但你可以投诉考核指标不合理,给你定的目标过高,但如果大家都定的高,这种投诉也无效。

再说一下可以抗辩的转岗。如果转岗以后,即使完成目标也无法达到劳动合同里约定的薪资水平的话,你是可以仲裁企业违反合同的。只要你没有重新签一个新的薪资水平的合同,或者明确同意接受新岗位的低工资,那么最早的签约薪资以及历年来的涨薪都是受合同保护的,企业不能在你没有过错或者没有不适岗的情形下给不够你钱的,无论你做什么岗位。

至于如果给你的转岗属于上面说的“可抗辩”的情形,你是否可以要求企业给予离职赔偿,我的看法是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你有权通过仲裁要求企业撤回转岗要求,但如果原岗位已经撤销,那就只能要求新的岗位工资要与你的合同匹配,或者你自己同意降低薪资(当然你是不同意的)。如果企业给你调整到以前的工资,你就只能接着干下去了。如果你依然对新岗位不爽,那就只能自己提出再转岗(此时企业可以拒绝,也可能会压低新岗位工资并要求你同意),或者主动离职,也就是一毛钱赔偿都拿不到了。

我想我说的已经足够详细了,希望能供你参考!

如果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而自己又没有什么过失,员工被辞职后可以得到相应的月份补助,一般是单位工作一年赔付一个月基本工资。可以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无理由赔偿应去当地社保有关劳动仲裁进行诉讼,按照劳动法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

合同期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在未提前通知延长试用期,并且已经达两个月而且取得转正后薪资的情况下,应该按正式员工标准进行补偿——未提前30天通知的赔偿金(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半个月工资)。社保等补偿另外算。 考核标准未事先告知的,可以不认定为合理理由,你可以不接受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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