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能证明非租户所为,就是房东承担维修费用的。很明确。就怕房东不讲理。
有句话说得好,再好的朋友关系,都有可能死在小事上斤斤计较。
出租房的灯泡、水龙头,这种一天之内有无数次开、关使用的物品,一般在租赁合同上有条款规定。维修和置换的费用由租客自己承担。
一般大的家电、家私,如果是自然损坏,维修和置换的费用均由业主承担。比如空调、电视、洗衣机、冰箱、抽油烟机、热水器、等等。
签完租赁合同,带家私电器的出租房屋,业主和租客都有一个交接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业主会把所有的电器演示给租客看,包括屋内的所有灯泡,水龙头,抽水马桶等等。直到租客满意接受为此。
验收之后,有的业主也会和租客有私自约定。所配置的家私电器,从租约开始使用三个月或者五个月内,家私电器有自然损坏,需要维修或者置换,由业主承担责任。过了三个月或者五个月以后,除了需要置换的家私电器以外,需要维修的费用由租客自己承担。这也符合常理。
当然是房主了。
如果在你们两个验收房子的时候家电都是好的,而是后面坏了的,这个是需要租客出钱维修的,一般很少是房东出钱的几乎上是零。
作为一个出租房子多年的房东。我来说一下。
出租房屋,通常情况下,易损件比如灯泡,水龙头坏了由租客出费用更换。大件如冰箱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等坏了,由房东出钱换。除非由明显证据是租客损坏的,才由租客承担。
我也不觉得这样做是房东人好,而是基于两种理由,一是因为这些大件,租客通常情况下只是使用,不太可能人为损坏,多因老化等原因而造成。你让租客承担,心里肯定不服,那么反而容易导致租客不爱惜你的房子东物品,人为破坏。二是这些大件的维修费用不低,你要租客出,租客很可能选择弃租,换一家,你最后还是得不偿失。
当然,原则是这样,但各人具体情况不一样,还得在大原则基础上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新的家电坏了,那不是老化吧,要不要租客出费用。这种情况下,一般家电都有售后,保修期内不用付费。
如果一个东西坏了,你出钱修好了,过一阵又坏了,那就要考虑原因了,到是是真的因为年限长了而自然损坏,还是租客使用不当而导致的呢,这时就要分析,也可以让租客分摊,这样才能避免道德风险,让租客使用中注意。
这个要看看当时合同怎么约定的 2-本来家电家具都是消耗品,电器更是有老化现象,但是有保修期,在修的时候可以问师傅是人为的还是属于电器老化照成的损坏,如果是人为的肯定是你自己掏钱修,如果是老化现象则叫房东出钱维修
合理使用很重要,正常的损耗一般是房东来修。但是超出正常损耗的前提下,要房客自己承担。我就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我的房子出租后(一个长租客户)把燃气热水器用坏了,由于已经接近正常使用寿命了,我就给他换了一台新的,但是一年多他又把这台新的用坏了,那么后面的维修就要他自己承担了。我一说他就自己去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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