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的权利与义务_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4:26:56 人阅读
导读:(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你可以收集证据,充分证明你前妻没有没工作无收入,目前也开始进入新家庭,没有具备养育小孩的条件。而你有正当收入,其次要做好孩子思想工作,让孩子有意愿跟爸爸一起生活。不愿意跟妈妈一起生活,那样就可以把抚养权要回来。

谢谢邀请!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婚姻法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吗?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最新通过的《民法典》中也对此有相应的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基于孩子出生的自然事件而产生。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因父母分居或者离婚而受影响。

女方有家庭暴力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如果监护人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另一方(其他有监护资格的有关个人)可以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民法典》第36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同时《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如果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不同意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申请撤销有家庭暴力监护人的抚养权时,应该尽量收集监护人家庭暴力的证据。

比如,孩子遭受家庭暴力后受伤的照片;周围邻居的证言等。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争取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孩子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以及生活保障。

如果有证据显示孩子处于家庭暴力的环境中的话,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结合相关的证据和意见后依法作出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有帮助。

抚养权在法律上是有权利和义务两面性的。

一、父母、继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也有老弱病残的情况下,要求子女、继子女抚养的权利;

二、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三、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这个问题,首先夫妻双方是能协商的还是要先协商解决。我特别不赞成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拿孩子作为筹码,因为夫妻双方离婚,本来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就已经造成了影响,如果再拿孩子作为筹码,那孩子是不是太可怜了呢?所以我通常都是建议当事人离婚的时候,财产你可以争,但是孩子没有必要争得歇斯底里!

因为有很多人争夺孩养孩子抚养权的目的,就是不想让对方看孩子,其实这个是既不合情也不合法的。

因为法律规定了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你不能阻挠对方来探望孩子,探望孩子是对方的权利,这不仅是对方的权利,而且是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很严重影响的。如果你争夺抚养权,就是为了不让对方来看孩子,这种情况下是违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不利的。

所以我们建议当事人对于孩子抚养权还是要心平气和的去协商,因为你们只有协商好了,孩子才能够健康平安的长大。

如果实在协商不成,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两岁以下的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超过十岁的孩子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2至10岁之间的孩子,就要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了,这个就需要法官来根据自由裁量权来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了。

所以你看,与其让法官来猜你们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还不如你们双方自行协商,因为孩子抚养权虽然归你了,也不代表你就能一直养着这个孩子不让对方看,所以孩子抚养权归谁,其实意义并不太大。

而且也不是说谁拥有了孩子的抚养权,谁就能够多分财产,这个是不会产生很巨大的影响的。

所以建议大家在离婚的时候,既然已经离婚了,就好聚好散吧,看着孩子的面上,将来大家还要见面,就不要见面三分仇了吧!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就可能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还有就是要求子女赡养自己。成年子女相对涉及的权利义务较少。

说到男方一家要抢夺孩子的事,我觉得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他是真的抢孩子,但没有真心,有句话说得好,‘做母亲从怀上小孩就开始了,而做父亲要从生下小孩时起。’又有句话说,‘宁跟讨饭的娘,不跟做官的爹。’这就是说明,孩子和母亲的关系比父亲要亲,如果不是强扯上的所谓姓氏的关系,父亲和母亲真没什么可比性,就是动物界,也是带幼崽的母亲居多。对父亲来说,孩子的意义就是私有财产的意义,姓氏实际上就是一个私有财产的标志,父亲说心疼孩子,不如说心疼自己的财产,所以,他抢的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不信且看,抢的大多都是男孩子,因为传统思想认为,女孩是别家人。

二、他不是真的抢孩子,是蓄意的,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的心根本不是小孩身上,他是以小孩来要挟孩子母亲,他知道孩子母亲心软,他想取得更多的财产,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这种情形,一个离婚母亲,净身出户,含辛茹苦地带大小孩,当然,这还不是他最终的算计,他的算计在于,等他老了,还可以找到他没有抚养过的孩子,让他赡养自己,谁叫法律规定好的,孩子可是逃不掉的。

三、他可能是真心的,他认为母亲带不好孩子,他会好好带在身边,能保障孩子的生活,当然,这种情形不排除有,也有情深义重的好父亲,也有薄情的母亲,这种父亲会为孩子着想。

但是之后,若父亲再婚,有后母就变成了后爹,母亲若再婚也难以再照顾到孩子,到时孩子过得可想而知,所以,奉劝踏进婚姻的人,请珍惜婚姻,珍惜配偶,别去做伤害配偶的事,别动不动就离婚,因为,离婚的痛苦不是只有你们两人承受,还有孩子。

说到权利,一半的一半,男方女方权利一样,没有谁比谁多,仅仅看你是不是更适合抚养小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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