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以谁的名义起诉_抚养费以谁的名义起诉?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3:04:02 人阅读
导读:不存在,抚养费的支付,是在双方离婚后,存在抚养费支付争议的情况下,一方把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在不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向另一方(抚养孩子的一方...

不存在,抚养费的支付,是在双方离婚后,存在抚养费支付争议的情况下,一方把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在不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向另一方(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应该是由子女还是父母一方作为原告起诉支付抚养费,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 1、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对方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则对方构成违约,应该由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2、如果抚养费问题未经父母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及未经法院通过诉讼确定的,则也应以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以父母的另一方为被告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对方应该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和方式。 3、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对抚养费问题达成了协议,或已经由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支付标准,但现在要求对确定的抚养费标准进行变更(增加)的,则应以子女为原告当事人,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一方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 从法理上看,抚养是指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教育,抚养是父母子女间一种基本的权力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是血亲,因而父母抚养的义务不以父母的夫妻关系存在为前提,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作为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来说,被抚养是其权利,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因此从抚养费请求权法律关系内涵来说,子女应是请求抚养费的适格主体。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与第三十六条的相关直接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法律也明确规定了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给付抚养费的适格主体地位。

只能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追索抚养费的诉讼主体,是子女,不是离婚后的夫妻一方。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抚养费的,具状人应当是孩子现在的直接抚养人(父亲或者母亲)。因为孩子没有诉讼行为能力,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起诉。

以孩子的名义。

当然是孩子,你是监护人。

以孩子的名义,你是法定代理人。不过,非婚生子,如果对方不承认的情况下,你得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可能要做亲子鉴定。

以孩子的为原告,以自己为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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