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_综合用地到期后处理方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23:43:43 人阅读
导读: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产怎么处理?一般是这样处理:可以在第49年时申请续期,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产怎么处理?一般是这样处理:可以在第49年时申请续期,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需要续期的应当在至迟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在通常法律实践中,如果居民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房产所有人一般也能使用该房产,相当于是在无偿使用这块土地。但转让时却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专家认为这种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会限制房产所有人在房地产转让、抵押等方面的权利,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才可重新拥有这些权利。

如果仅仅是居住需求,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住在房子里。居民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房产所有人相当于是在无偿使用这块土地;但若要考虑未来有转让、抵押房产的可能,那么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必要前提,否则存在过户方面的法律障碍。因此,专家认为这种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会限制房产所有人在房地产转让、抵押等方面的权利,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才可重新拥有这些权利。


50年,70年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使用期到了之后就可以自动续期。 综合用地到期后,可以续期,但需要申请。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在我国房屋实行的所有权,居住用地是使用权,且按《土地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房屋因是所有权没有使用期的限制。

根据《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上述文件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权限最高年限为70年,并不是说所有的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定都是70年,也有可能是少于70年的。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题主可按原出让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申请续期。我国《物权法》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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