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被判无期13年后无罪释放_从被判无期过去十三年到无罪释放谁来谁来承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4:41:37 人阅读
导读:按照2020年的赔偿标准是346.75元/天,27年是9855天,按照每年的赔偿标准的不同,张玉环的律师依法请求国家赔偿800万元左右。(张玉环的母亲和儿子)但...

按照2020年的赔偿标准是346.75元/天,27年是9855天,按照每年的赔偿标准的不同,张玉环的律师依法请求国家赔偿800万元左右。

(张玉环的母亲和儿子)


但我个人认为,这不是钱的事,既然现在能被定义为无罪,那近20年来《刑法》无大变化的情况下,张玉环是如何被定罪的呢?入狱的时候孩子还不记事,但出于的时候儿子的孩子都有好几个了,可以说因为这起冤假错案毁了张玉环的一生,也同时拆散了这个家庭,而且他的妻子也改嫁了。


(张玉环的前妻)


现在很多人都关心会赔多少钱,但我更关心的是,这起冤假错案该由谁来负责?800万虽然很多,也是普通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但问题是这27年的青春也因此葬送了。而审判这起案子的责任人、经手人却没有受到良心的谴责,也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外面自由自在的生活了27年。


(张玉环写的申诉书)


所以,也希望有关部门在为张玉环沉冤昭雪,给予赔偿之后,能再次对27年前办理这起案件的警察、审查案件的检察院,以及法院宣判的相关人员都进行处理,甚至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冤假错案了,换做是我的话,被囚禁了27年,再次回归这个社会我也融入不了了,支持追责。

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张志超,15年后由于证据不足,今年年初经过法院重新审判,张志超无罪释放。今日,张志超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申请金额788万元。此事再次引起轰动。那么张志超案具体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下面来回顾一下。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女生离奇失踪,30天后,女孩的遗体在学校男厕所被发现,随即当年15岁的张志超被认定为此案嫌疑人。

2006年3月,张志超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就在张志超沉默了6年后,在某次和母亲会面的过程中他突然喊冤,并称自己遭到了刑讯逼供,请求母亲可以为他找律师申诉。

当时的张志超还是一个初中生,还是班长。

代理律师接手后发现,此案件的疑点颇多,比如当年的关键证据缺失,作案地点存在疑问、口供也有前后矛盾等问题,为了给儿子申诉,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便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多年来的,申诉之"路"并不好走,15年的申诉之路,要比想象中的苦得多,张志超入狱后,其母马玉萍表示,"这个家家破人亡了,人家过得是日子,我过的那不叫日子。"

由于张志超被冠上了强奸犯的"帽子",他本就有病在身的老父亲不堪打击,在他出事不久后便长辞于世,他也没能送上父亲最后一程,爷爷、奶奶、姥姥在他不在的10余年间,也陆陆续续的离去。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为了申诉奔波多年,头发花白明显比同龄人看起来沧桑老态。而就在宣判结果出来前,她带着给儿子准备的围巾帽子来到现场,"希望给儿子穿着新衣服,回家。"

被无罪释放的张志超(16岁坐牢到30岁释放),坐牢一共坐了15年多。

当事人:为什么张志超在沉默6年之后才喊冤?

王殿学:当时张志超是未成年人,在公安遭到过刑讯逼供,他觉得翻供也没有用。因为他以前翻供过又遭到刑讯逼供,所以他不太敢说。后来他在监狱中看了些法律方面的书籍,慢慢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他才鼓起勇气跟母亲说不是他干的。

张志超说,每次提讯都会挨打,最严重的一次,他向县检察院翻供时说自己没犯罪,当晚刑警队就把他提走,一整晚都在提讯,用电棍殴打,不让睡觉,“你打哈欠就会用电棍电你。”“最严重的是刚到刑警队,审讯我的人很多,10个人,每次把我拷在审讯椅上,脱掉上衣,用皮带抽,电棍电,扳手敲膝盖、脚趾头,拿钳子捏手指,逼我认强奸杀人。

刑讯逼供不仅冤枉好人,放纵坏人,更产生潜在的被害人。在无辜者已经产生的情况下,真凶就会放心大胆地逍遥法外,甚至继续犯罪,所以,刑讯逼供是真凶最大的保护伞。

2005年2月12日,张志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2020年1月13日,法院宣告张志超超无罪,正义对张志超而言已经迟到,对本案被害人而言,正义仍然缺席。我们希望山东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特别是科学、规范侦查的力度,让正义迟到之后不在缺席。法律不仅应当还张志超公道,更应当还被害人公道!

国家赔偿也好,人民的关注与同情也好,都不能弥补张志超的13年冤狱,也不能弥补被害人家属的创伤。留给世人惊醒的,应当是背后还未查清的真凶及涉及的利益关系(如存在),只有斩断了这种黑色的纽带,司法环境才能得以净化,人民才能相信法律,未来才不会再有这种冤案的发生。

大家好,我是@E电影院 小编,每天跟大家分享事情观点,希望大家开心快乐每一天!

不会无罪释放,故意杀罪无期后执行到十年以上后,在狱中表现好可以减刑为有期徒刑,再减刑大概执行十年多一些就可以释放了。但不是无罪释放,而是刑罚执行完毕。

虽然无罪释放,但还是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清此案,让真凶伏法,以真正洗清他的嫌疑!另外希望今后少出、不出这类错案,以避免给国家、给个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损害!

至于他出狱以后的状况如何?

一是庆幸:未判极刑、国家补偿!

二是人生轨迹的改变,无辜入刑青春耽误,有喜有悲。面对陌生的社会从头再来,面临很多挑战。比如择业问题、建立家庭、世俗眼光、想不到的各种难题等,都必须适应、面对……

真心希望他尽快溶入社会,开始新生活!

谢谢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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