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规交房怎么办_开发商不交房,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22:29:18 人阅读
导读:如果开发商违规交房,没有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话,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向开发商索赔。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

如果开发商违规交房,没有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话,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向开发商索赔。 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何谓两书?  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律师提醒:《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拟定的,然后到房产局备案。  一般来说,两书只是告诉你如何使用房屋、应该注意什么、保修时间等,并不代表开发商承诺了责任。由于大部分两书都不写明违约责任,业主一旦与开发商有相关纠纷,告上法庭,法庭判案基本会以合同为主,两书仅作参考使用。因此,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把与质量相关的问题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何谓一表?   一表指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备注。  【提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不要装修、不要收房。

这个是一个逾期交房的案件

首先,目前法律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有六个。

第一,【竣工验收】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已经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279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放可以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消防验收】建筑物需要依法通过消防验收

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

第三,【配套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基本建成,并且已经满足使用要求

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四,【竣工结算】发包与承包方已经完成工程竣工结算

主要法律依据是《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五,【物业查验】开发商已经与选聘的前期物业公司完成了物业共用部分的承接检验工作

主要法律依据是《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六,【维修基金】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已经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账户

主要法律依据是《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故此,你的楼盘一定是没有达成上述几个条件,开发商才没有办法给你们交房,如果是缺少第一到第四个条件,那么我们的房屋其实有烂尾的风险,估计房屋没有完成相关验收、没有完善配套设施、大概率可能是临水临电。

其次,在开发商出示“两书一表”的时候,我们才能够收房。

  • 两书:《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 一表:《竣工验收备案表》

再次,为什么开发商说我们可以装修?

因为如果我们进入房屋进行装修、开发商一定要给我们“交钥匙”,这在法律上实际上是“占有房屋”的行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第11条的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对房屋的交付使用。实际上相当于我们收房了。

最后,我们业主在明知道房屋不具备交房条件,仍然“收房”(“装修”),我们再要求开发商以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要求违约金赔偿,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

打12315肯定有用,但是这种情况建议去住建部门更合理

所有消费者维权,都可以打12315这个没问题。但是如果直接区主管部门或者市长热线,效率会更高。

1、维权应该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大前提下,不可盲目聚众或者搞破坏活动。

2、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资料

3、成立业主维权组织,建立公约、选出代表,进行有效对话。

4、提出诉求,通过主管部门协商,追求最好结果。

开发商违约交房:

1、延期交房,通常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此种情形的违约金计算方式。购房合同里,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通常有两种,按日计算利息损失,或者直接固定违约金的数额。

2、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可能导致“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对于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和合同的相关规定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索赔违约金。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鉴于以上的规定,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一是在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的一个应对举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

5、催告最好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在没有催告的情况下,开发商长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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