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期限最长时间是多少_工伤期限是多长时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6:53:31 人阅读
导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并不是可以领取多少时间,而是根据工伤职工的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一,医药费可以报销。

第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在住院期间发给。

第三,达到伤残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发给伤残补助费。

第四,达到伤残一到四级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一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为止,

第五,伤残职工达到护理等级的,按月发给护理费,一直到丧失补助条件为止,(比如伤势好转,不需要护理,或者死亡)

第六,伤残职工需要辅助器具的,可以报销辅助器具的费用,比如假肢,假牙等等,

第七,工伤死亡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丧葬费,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按月发给抚恤金,一直到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比如再婚,工作,死亡等等)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其他情形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一年之内提起工伤认定,否则人社局将“以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法定期限为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工伤认定时间参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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