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我认为最好经过男方同意,因为胎儿是双方的,当然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女方那里的,因为胎儿在女方的肚子里她什么时候要去流产了,男方也看不住她的。
有这样的疑问,说明被传统观念影响的很深啊。觉得女人生孩子是为男人生的,为男方传宗接代,是义务是应该的,甚至有些女人自己也这样认为,觉得孩子是给婆家生的。其实孩子应该是为我们自己生的,我想有后代,我有能力养育他。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有生育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怀孕后,女的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决定生不生孩子,即便没有经过男方同意就选择了流产,法院也不会受理男方的赔偿起诉的。
不过如果因为女方擅自流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男方可以据此提起离婚诉讼。
我是读书芽,我来回答。
读书芽的结论:这种情况,索赔很难。
读书芽仔细查阅过资料,引用一段:
一般来说,男方生育权的行使与实现需要利用女方的身体,所以更应当尊重女方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及健康权,两相权衡,女方的权利比男方的生育权具有优先保护地位。因此,生育权应倾向于保护妇女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有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女性是多么幸运!
从旧时代的生育工具,到新时期的有权利保护自己,这该是经历了多少前人的努力!
即便这样,还是有妇女生产后抑郁跳楼,仍有少数女人生产痛死都由不得自己,更有“保大人还是保孩子”中被无情放弃!
重视与爰护妇幼,警钟长鸣!
我们看,愿意结婚的少了!愿意生育的也少了!更多女性,还在生与不生之间徘徊,也许几个回合下来,能生的也生不了了。
如果一个女人,感受不到爱,无法信任你,别说生小孩,就是与你亲密身体,恐怕也心生障碍。
你无法说结婚就必须生孩子,你无法说养她多年就必须生孩子,更无法说你年龄大了就必须给你生孩子……
阿里巴巴员工集体婚礼上,马云说,“两个人结婚就是为了生小孩”,大家明白意思吗?
读书芽理解是:两人相亲相爱,合作生小孩。
马老师还提到婚姻80年,大家又明白其深意么?
读书芽这样解读:相爱就一辈子,不离不弃。
什么叫“合作生小孩”?什么叫“相爰一辈子”?恐怕不少人还是似懂未懂。
女人这种生物,理性不足,感性有余。一旦爱起来,生十个八个都有可能。所谓好了伤疤忘了痛,放在她们身上,还很合适。
可是,如果她的男人,不爱她,甚至伤害她,不用生孩儿,她也会害怕!自癒能力差的,一生可能都阴影。
是什么导致她“私自”堕胎?你有试着跟她沟通吗?
读书芽认为,找出根由,比“索赔”可能更靠谱。
堕胎,对你,是抗议和否定;对她自己,身体的心理的更是伤害。
别以为只有你受伤害,而看不见她的痛!
为什么很多夫妻本来感情美好,可是生孩子后就大不一样?
两个人,需要多大的共情力与体察力,才可以心心相通?
共同协作生孩子,不让她独自艰辛!从云雨到子宫,从生产到养育!
没有这种赔偿的依据,而且女方打胎后,反而真起诉离婚,会很容易一次判决离婚。因为这基本上可以侧面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了,否则不会孩子都不要的离婚了。
因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这个规定其实保证的是妇女自助决定生育的权利。
其实如果真不想离婚,也想留住孩子,什么你打了我就去索赔,不是更只会促使对方离开你吗?
虽然提问详情没有说,但是试问婚姻关系里,一个男人要做了什么,才会让一个妻子即使怀孕期间,哪怕不要孩子,都要离婚。
这么大的决心,可见得多绝望,毕竟打胎真的是个很痛苦的过程,是身心痛苦,所以真不想离婚,哪怕官司再怎么打,法院也会有叛离的时候,索赔也不会让男方保住自己的孩子。
想让对方回心转意,威胁是没有用的,不愿意离婚也是一厢情愿,只有反思自己行为,获得原谅也许才有一线生机。
孩子的确是无辜的,但是作为女方面对绝望的婚姻当然有打胎的权利,更有离婚的权利,没有索赔可言,其实道理想也是,打胎伤害的是她的身体,她也同样失去了孩子,怎么还要赔偿别人?就因为提供了精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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