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婚后赠与_婚后夫妻共有房产赠与一方有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1:45:05 人阅读
导读:婚后,一方父母把其所有房产赠与其子女一方并将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其子女一方个人所有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把自己所有的房产书面约定赠...

婚后,一方父母把其所有房产赠与其子女一方并将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其子女一方个人所有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把自己所有的房产书面约定赠与其子女夫妻双方,虽然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该房产不属于其子女个人所有财产,属于其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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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婚姻法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这个问题,就要看无论是在婚姻期间内,或者是婚前的赠予只是口头上的承诺,还是把房产的确权加上了对方的名字,才能给你答复的。

根据物权法规定,动产和不动产的拥有者,对自己的财产拥有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只要符合财产拥有者的愿望,就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任何人,这是合法的赠送行为,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是在婚前或者是在婚姻期间内,一方对另一方只是口头承诺,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赠送给另一方。受赠人并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加名,或者是更名确权登记。口头赠予没有法律依据,在法律上就不能成立,该房产的确权依然是属于原来主人的。

如果是在婚姻期间内,一方用书面的形式,将自己的婚前个人房产赠送给另一方。依法就可以看成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互相赠送行为。这是合法的赠送,哪怕在房产的确权上没有名字,也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

如果是在婚姻期间内,一方用口头的形式承诺将自己的房产赠送给另一方,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了更名确权登记,或者是在房产证上确权加上了对方的名字。依法也会把它看成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互相赠送行为,是合法的。

离婚时,房产更名确权的一方,对该房产就拥有了绝对的归属权,可以说整个房产是个人财产,跟原来房产主人没有半毛钱关系。在房产证上只是加名,就可以把它看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各占50%的分割权利。

这要看赠与人的真实意思。

如果赠与人赠与给丈夫或者妻子,那么明确给谁就是谁的。

如果赠与人明确给你们夫妻二人或者明确给你们这一户,那就是你们共同财产。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别人赠与,你们要表示同意接受赠与,而且要双方配合办理过户登记,从合同上,从房屋登记证上,也可以明确看出是谁的房产。

还有什么疑问,可随时咨询。




  

1、婚后一方接受不动产赠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接受的一方。  

2、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1款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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