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伤残能说明劳动能力吗_司法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0:59:45 人阅读
导读:有工资单,加上工友证明基本可以断定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工伤没有问题。如果你要按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标准索赔,走劳动仲裁,必须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他和别...

有工资单,加上工友证明基本可以断定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工伤没有问题。

如果你要按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标准索赔,走劳动仲裁,必须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他和别的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的标准是不同的,赔偿标准和用途也不同。

司法鉴定的可以用作民事诉讼,不是劳动仲裁。

你好,相对来讲,司法鉴定标准更高些。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伤残待遇或获得工伤赔偿的依据;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司法鉴定,在一般民事赔偿案件中不是必然程序,其结论仅作为一般的证据使用,与工伤赔偿案件中必经程序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很大的差别。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伤残等级鉴定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伤残等级鉴定可以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时进行。二者的申请鉴定的时间也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时间是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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