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刑诉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下列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一)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第四百六十四条 对分案起诉至同一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可以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不宜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的,可以分别由少年法庭、刑事审判庭审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由不同人民法院或者不同审判组织分别审理的,有关人民法院或者审判组织应当互相了解共同犯罪被告人的审判情况,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除了第463条第二款说的未成年为主犯或首要分子,且犯罪不满18,立案不满20时,未成年才一定会由少年法庭审理。其他时候,看464条的规定就知道,未成年不一定由少年法庭审理,也就是其他时候,不一定会分案处理。
很可能会不一样。虽然是共同犯罪,但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和所处的地位往往不同,可以区分主从犯的话,是需要区分的。虽然是共同犯罪,但不一定有同样的量刑情节,比如积极赔偿悔罪,认罪态度差异,是否自首立功之类,都会引起量刑不同。
同一刑事案件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应尽可能共同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共同犯罪适用合并审理的制度,并案审理能够使法官对本案有统筹性、全局性的把控,与二审全面性审查的原则相吻合。但在审判实践中,存在大量不当合并审理既严重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触发庭审流于形式、超期羁押等问题,为此对于个别案件适合分案审理。 适用分案处理的有如下几种情形:(1)犯罪嫌疑人在逃的。(2)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4)移送管辖的 。
统一案件,这需要看什么案件,如果是一般的,工人和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宣判的结果都一样。
如果是刑事案件,比如诈骗,杀人放火等被宣判的判决书是不一样的。
因为同伙在一起犯法,有主犯,有次犯,主要犯罪人,判的罪行比较重,协同犯罪,宣判的结果比较轻。
主犯可以判死刑,协同犯罪的可以判无期徒刑。
我来回答
1,一般情况是一起审理的,因为涉及的案子是共同的
2,也有分开审理的,比如案情较复杂,犯罪嫌疑人有的没有抓捕归案,可以先审理查明的那部分。
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邀请!
首先我们要了解在共同犯罪中什么是主犯,什么是从犯!
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而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题住的问题,我打个比方,3个人准备去偷一家超市,A去踩点,B望风,C具体实施盗窃!
而A踩点完毕后,告诉了B、C里面的情况,然后合计怎么偷,偷的当天A没去现场
在这个案件里面C具体实施盗窃是主犯,B是协助盗窃是从犯,A虽然没去现场,但是也给予犯罪提供了帮助,也是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既然分主次,对于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的C肯定是要接受全部处罚的,就比如该案件涉及到的金额要判1年半,C就要被判1年半
而A、B由于是从犯是次要分子,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他们的刑期肯定要比C要少!
但是如果C是自首的或者在看守所期间有检举立功的表现,那C也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所以主犯的刑期和从犯刑期一样或者比从犯还少是完全有可能的
当然如果主犯既没有自首又没有立功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检察院自己都会抗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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