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区别_侵权与违约的区分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5:10:25 人阅读
导读:一,违约行为的前提必须是合同存在,而侵权行为不需要合同二,.违约行为侵犯的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的预期利益,一般是财产利益;而侵权行为侵犯的既有可能是对方财产权...

一,违约行为的前提必须是合同存在,而侵权行为不需要合同

二,.违约行为侵犯的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的预期利益,一般是财产利益;而侵权行为侵犯的既有可能是对方财产权也有可能是人身权。

三,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诉讼时效2年;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是自当事人知道侵权事由起的一年内。

四,违约责任中,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没有有效抗辩,就应当承担责任。侵权责任中,免责只能是法定的。

1.构成要件不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过错责任。仅产品责任、危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相邻关系中的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如以侵权责任为诉由的,常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另外,一般情况下,只有存在损害后果才能构成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也自然以损害为构成要件。与此不同,违约行为不以损害为构成要素,违约责任的成立不一定以损害为要件,只有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成立要件,而违约金责任,强制实际履行责任均不以损害为构成要件。


  2.赔偿范围不同


  违约责任的赔偿损失额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无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按《民法通则》第117条和第119条规定,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按《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还可以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按《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3.责任方式不同


  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有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价格制裁,仅有合同解除为非财产责任。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4.诉讼管辖不同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还对特殊的侵权之诉的管辖作出了专门规定。


  5.诉讼时效不尽相同


  因违约而产生的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按《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但在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情况下,按《民法通则》第136条第2款至第4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请求权,按《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赔偿损失的请求权,按《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6.第三人的责任不同


  在合同责任中,即使由于第三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未履行合同的一方也应首先向合同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后再向第三人追偿。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同样由合同当事人向合同相对人承担责任。而在侵权责任中,损害后果只能由行为人本人负责。


  7.归责原则不同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或者公平责任原则,实际上是采用了多重归责原则。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而在合同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人的责任就可能被减轻。


  8.举证责任不同


  在违约责任中,受害人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只要证明其有违约行为即可,不需要举证证明违约方对造成违约有过错,除非违约方能够举证证明自己未履行合同,具备法定免责事由;而在侵权责任中,过错推定只适用于少数情况,即特别侵权行为中,在多数侵权责任中,受害人须对行为人的过错负责举证。

一、两者的区别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归责原则方面。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对某些特殊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根据中国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实际上是采用了多重归责原则。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而在违约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  第二、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除外)。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第三、责任形式方面。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形式,违约金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因而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违约金的支付并不以对方发生损害为条件。而侵权责任主要采取损害赔偿的形式,损害赔偿是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条件的。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12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侵权责任不能通过此种办法来解决。  第四、责任范围方面。违约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且法律常采取“可预见性”标准来限定赔偿的范围。对于侵权责任而言,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  第五、证明责任方面。根据大多数国家的民法规定,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证明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将推定他有过错。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证明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在某些特殊侵权行为中,也实行证明责任倒置。根据中国民法规定,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的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在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诉讼管辖方面。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诉讼时效方面。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为2年,而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通常为2年,但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损失请求权,诉讼时效为1年。从以上分析可见,由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存在着重要的区别,因此,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承担何种责任,将导致不同法律后果的产生,并严重影响到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和对不法行为人的制裁。  二、两者的竞合概念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不仅造成了对方的合同权利即债权(相对权)的损害,违反了约定义务,而且侵害了对方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绝对权)的损害,违反了法定的义务,受害者既可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请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特点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有三个基本特点:  一是,责任竞合因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引起;  二是,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既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也符合侵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即两者之间既不能相互吸收,也不能同时并存。由于两者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当事人依合同法提起违约之诉,还是依侵权行为法提起侵权之诉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竞合处理  中国现行法律对责任竞合的规定中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侵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在合同法中正式确认责任竞合制度,这在世界各国的合同立法中是少见的,其主要确立了以下三项规则:  第一、确认了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即是说责任竞合是指“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换句话是说,必须是一种违约行为同时侵害了非违约方的人身权和其他财产权益的,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并没有侵害对方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不构成责任竞合。 第二、允许受害人就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中的一种做出选择。所谓“受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是指在发生责任竞合以后,应当由受害人做出选择,而不是司法审判人员为受害人选择某种责任方式。在通常情况下,受害人能够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责第三、受害人只能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中选择一种责任提出请求,而不能同时基于两种责任提出请求。所谓“受害方有权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实际上意味着受害人只能选择一种责任形式提出请求,法院也只能满足受害人一种请求,而不能使两种责任同时并用。如果受害人在提出一种请求以后,因为时效届满等原因被驳回或不能成立,受害人也可以提出另外一种请求,但无论如何受害人不能同时基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提出请求。

 (一)在构成要件上。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讼理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以侵权责任为诉讼理由的,则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另外,侵权行为的构成必须以存在损害后果为必要,其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也以损害为构成要件,而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与此不同,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构成要件外,其余均不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其构成要件。  (二)在赔偿范围上。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只包括直接损失。而在侵权责任中,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其赔偿范围可扩大到死者所抚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三)在责任方式上。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而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如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等。  (四)在免责条件上。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五)在对第三人的责任中有所不同。违约责任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向债权人负责,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而在侵权责任中,行为人仅对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他人受损害的后果负责。

1、归责原则不同

  侵权责任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当事双方又无过错,依公平观念,也可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违约责任一般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构成要件不同

  侵权责任,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因其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定要有损害后果的存在,无损害无侵权。在违约责任中,损害后果不一定是承担责任的要件,如定金罚则。

  3、举证责任不同

  在侵权责任中,一般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是否有过错负举证责任。而在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只有证明具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时才能免责。

  4、免责条件不同

  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但当事人不得预先约定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5、责任形式不同

  侵权责任的形式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6、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

  在侵权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不限于财产损害,而且包括人身损害及其他损害。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财产损害。

  吴律师回答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


一、概念: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即一方承担违约责任,需双方有合同存在为前提条件。

侵权行为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的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二、区别:

1、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有过错。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仅要求有违约行为,且无免责事由即可,不要求一定具有损害后果或损害事实。

2、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了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等多种归责原则,而违约责任的认定通说是认为采用严格责任,即只要行为人有违约行为,且没有法定或约定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举证责任

就一般侵权行为而言,被害人应证明行为人的过失,即侵权责任一般由被害人承担举证责任;若被害人不能举证将无法获得赔偿。但在违约行为中,债权人无须证明债务人之故意或过失,而只须证明债权的存在及损害便足够。债权人证明此两点请求赔偿时,债务人除根本否认未履行而证明其已履行外,应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方得免责。

4、免责条件

在侵权责任中,法定的免责条件不限于不可抗力,还包括意外事件、第三人的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在违约责任中,法定的免责条件仅限于不可抗力,但当事人可事先预定免责条款和不可抗力的具体范围。

5、责任形式

侵权责任的主要形式是损害赔偿,此种赔偿不得由当事人事先约定。违约责任包括了赔偿、违约金、定金、实际履行等责任形式,损害赔偿也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

6、损赔范围

侵权责任来说,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较广。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精神伤害的赔偿,赔偿原则为:完全赔偿原则;合理预见原则;减轻损失原则。

7、责任性质

在侵权责任中,贯彻了自己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行为人仅对因自己的过错致他人损害的后果负责,即承担债的绝对责任。在违约责任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对债权人负责,然后再向第三人追偿,即承担债的相对责任。

8、管辖法院

在侵权责任的纠纷中,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而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在违约责任的纠纷中,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如何解决责任竞合,多数意见是允许受害人单一选择请求权的主张,认为受害人要么请求侵害人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要么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二者只能择一,不得行使两个请求权。

1、侵犯的权利不同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是绝对权,其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违约行为所侵犯的是一种相对权,其违法性表现在当事人违反自已设立的、并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义务。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是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才在当事人间产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违约责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当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3、行为主体的不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特定的,行为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不具有民事责任能力,不影响受害人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违约行为的主体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由于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违约行为的主体也只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4、承担的责任不同实施侵权行为将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实施违约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

在事实层面上,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违约责任是由违约行为引起的;但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请求权的基础不同,侵权责任的请求权基础是损害求偿权,其直接来源于法律的规定,而违约责任的请求权基础是合同权利,其直接来源于合同的约定。基于这一主要区别,二者的具体区别表现为:责任认定的标准以及抗辩事由不同;前者依据侵权责任法认定责任,确定抗辩事由,后者依据合同法及涉案合同认定责任和抗辩事由;责任范围不同:侵权责任仅及于现实损害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不仅及于现实损失还及于将来可得利益,不仅包括损害的赔偿,还包括对违约人的惩罚;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侵权责任一般通过排除妨害、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来承担责任,其目的是消除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违约责任一般通过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等方式承担责任,其目的是实现合同相对人的合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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