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找人顶包交警怎么查_遇查酒驾逃逸无事故找人顶包怎么处理?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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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的太轻了。

看着是依法处理的,就其行为,应该是加重处罚才对。

我们国家每年死亡在道理交通事上的人数是非常惊人的!

  首先,要确认酒驾是否达到醉驾标准。

  一、如果酒驾没达到醉驾标准“顶包”(即是顶替者),被发现后,涉嫌包庇,会被拘留、罚款;肇事者也会被拘留、罚款。

  二、如果肇事者构成醉驾,则涉嫌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顶包”者就涉嫌包庇犯罪。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这样都会判刑的。

找人顶包目的是为了骗保的话,就涉嫌保险诈骗罪,双方共犯,目的是逃避行政处罚的话,就没有罪,目的是逃避刑事责任的话,醉驾的就是危险驾驶罪,顶包的就是包庇罪(包庇罪比危险驾驶罪要严重)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酒驾司机 ,严重的前提下,会被吊销驾驶证 ,不过已经和对方私了,交警不会太为难,罚款扣分了事

行为极为恶劣,罪加一等,拘留罚款

发生单方事故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再此前提下找人顶包的,应当以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1、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2、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3、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4、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 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以上规定,酒驾并没有触犯刑法,属于违反交通法规,依法要受到行政处罚。而包庇罪的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因此,顶包酒驾也不构成犯罪,可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一个是酒驾英菲尼迪出事故,找朋友顶替“走保险”,另两个只为兄弟义气,却同样触刑而身陷囹圄。今天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三人因犯保险诈骗罪,日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王某酒驾英菲尼迪FX35型越野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联系朋友李某欲由其顶替自己报险。李某称自己也饮酒了,联系另一朋友邓某某,由邓某某冒充驾驶员向保险公司报案。其后,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与车险定损中心签订金额为36万元的一次性定损协议书。保险公司报案后,三人均被抓获,保险金并未实际赔付。

庭审中,三人均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王某称自己因担心醉驾暴露、一时糊涂才找人顶替,却不料将两位朋友拖下水。李某和邓某某也表示,自己只为兄弟义气帮朋友一把,并未想从中获利,也不清楚有这样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系共谋,共同为已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均构成了保险诈骗罪,但因保险金并未实际赔付,三人属犯罪未遂。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罚金3万元;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

涉车辆类保险诈骗呈现逐年上涨态势。这种保险诈骗目前主要集中在投保人、保险人、受益人“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故意造成财产损失保险事故”等类型。

此案就属于对已发生的事故编造虚假原因。此外,也有发生事故后串通修配人员假造高于实际的维修价格的,或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不属于保险范围的损失,而故意制造事故以报险。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些行为若骗取的保险金金额达到一定数额,都可能构成保险诈骗。

法官提醒大家勿存侥幸心理,认为若保险公司没有实际赔付保险金就不构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虽属犯罪未遂,但仍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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