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_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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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这个不一定。是否属于继承人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与继承方式有关。

目前的继承方式上,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情况下

法定继承,意味着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做出过遗产继承的个人意思表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属于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继承情况下

遗嘱继承,又会区分两种情况:

1.遗嘱中指定了“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在生前,只将留下来的遗产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下来之后,仅算作其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这是遗嘱继承相对与法定继承来讲,最为灵活的一面——可以指定继承人、可以指定给继承人个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写遗嘱的时候,没有特别指明仅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均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依据,除了《继承法》之外,在现行《婚姻法》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解释: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以上标识部分——第十七条(4),即对应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中未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第十八条(3),对应遗嘱继承中、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


婚后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你题目当中的具体案情描述中提到了,你做了一个放弃所有权的公证,这个具体要看是什么样的一个公证,如果你已经明确放弃了房屋所有权,那么该房屋有可能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

夫妻感情破裂,走到了离婚的地步,对于夫妻存在期间内,所拥有的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割,由法院判决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我们不提,就说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吧。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什么事双方的婚前财产。只要把这个问题分清了,就容易分割了。

婚前财产是指在打结婚证以前,男女双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婚房和车是谁单独出资买的,女方的陪嫁嫁妆和现金{ 不包括彩礼部分 )这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自法律承认双方为夫妻之日起,双方的共同收入的总和,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中还包括,婚前双方出资付首付,一起还贷,或者是双方平摊买的房,买的车也属于共同拥有的资产,这就要按出资多少的比例来分割了。

个人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共同出资的财产按比例来分割,婚姻期间内所有的收入的余额和添值的动产和不动产,都由男女双方平均分割。

你好 这个问题最好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对夫妻的情况不一样。但是有一个可以明确,那就是夫妻一方婚内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自己的收入买的房子(不管是写的谁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对方一毛钱没出。但如果是别人出资,比如公婆,岳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这就极有可能是个人财产。

您好,上海杜继业律师团队就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问题:(1)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2)如何认定遗产?如何分配遗产?(3)男方全款买房,女方婚后加了名字,女方去世后,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一、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如何认定遗产及遗产分配规则?

遗产是指当事人死亡后所遗留的个人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六类: 

1.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方的嫁妆; 2.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失赔偿金等;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 夫妻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5. 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6. 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下岗职工买断工龄款。

遗产的分割规则是,有遗嘱的,遗嘱优先,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位),没有特殊情况由第一顺位平分其遗产。

三、房产分割问题

男方房产加上女方名字之后,即变成夫妻共有。女方去世后,她的份额按照遗产在继承人的范围内进行分割。

文/上海杜继业律师团队(如需进一步咨询或交流,请点击“关注”后,直接通过头条“私信”联系)

您好!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仅要看房产证登记情况,还要看出资的情况。但通常来说,婚姻存续期间买房,若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即使只有一个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第一,如果房子是产权登记方用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那房产仍然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如果这套房子是用于出租的,那么租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何判定是用个人婚前财产?通常要求是资金流向清晰,建议做到专款专户。如果做不到,比如说房子是由产权人用工资卡支付的,里面既有婚前财产,又有婚后财产,那么就很难界定是否是使用婚前财产买房了,通常法院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如果房子是产权登记房的父母全款购买的,那么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买房,且房子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

第三,如果房子是被赠与的、或被继承的,并且在被赠与、或被继承的过程中,已经明确是给产权人个人的话,那么属于其个人财产。这里的重点是,如何借名明确指明的方式?通常如果是继承的话,比如被继承人有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说出,“由xx个人继承“;如果房子是被赠与的,那么在赠与协议中,也应明确说明”是赠与xx个人的”。

其他情况,基本都可以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下面有几点提醒:

(1)如果上述提及的获得财产的方式都不是全款购房,而是需要婚后共同还贷的,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当平分。具体计算方式为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偿还的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价格。

(2)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力要求分割,但不一定是一人一半。通常是以协商结果优先;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则法院会根据买房时的出资情况、婚内房产的使用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和未来的需求程度几个标准进行分割。

(3)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仍然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这种情况情况下,如果需要分割的话,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额度进行按比例分割的。

(4)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并不明确,所以建议夫妻双方可以提前进行约定,那最后分割的时候就以分割的结果为准了。

希望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夫妻在结婚前,所有的个人的财产都是私有财产,而夫妻结婚之后,包括双方的工资收入在内所有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你问到的彩礼钱,那是男方给女房家里的钱,也叫聘礼,那钱给了女方的家里,就是女方家里的私有财产了,也就是与男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了,至于女方的家长把不把这彩礼钱给他们女儿,那是他们家里内部的事,如果女方的父母把彩礼钱给了他们的女儿,那彩礼钱也是他们女儿的私有财产,女方也就有权力去支配使用这个彩礼钱,这个彩礼钱也与男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但是,如果女方把彩礼钱以嫁妆的形式带回了男方,那么这个带回来的嫁妆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

婚礼上收到的份子钱,都是谁的同学谁的朋友就给谁的,也就是男方的同学朋友会把这份子钱给男方的,女方的同学朋友会把这份子钱给女方的,按道理说,给谁的,谁收到的都应当是谁的私有财产的!

但是,两个人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如果结婚后再这么斤斤计较的话,再都把这份子钱都当成了个人的私有财产的话,那这个新婚的家庭可能就有点问题了,或者说是不太和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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