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完全行为能力人_什么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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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18岁以下已经工作了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身体有缺陷(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心理有缺陷的人不算)以及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注:是间歇性),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

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不满18岁已经工作了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担任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十八周岁以上是完全刑事能力的人,刑法上十四到十六周岁是相对刑事能力的人,十六到十八周岁也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只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 炸、投 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谢谢邀请。我是律师,从事律师职业前在检察院干过,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答案是:十六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另外,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很有意思。在网上,有回答十六岁的,也有回答十八岁的,还有回答十四岁的。原因在于对“完全”这两个字的不同理解。如果从“可以适用所有刑罚”来理解,就成了十八岁;如果从“已经完全可能负刑事责任”来理解,就成了十四岁。当然,正确的理解是:所谓“完全”,是与“不完全”和“不具备、未达到”相对的,十六岁以上,是“完全”;十四岁至十六岁,只对八种重罪负刑事责任,属于“不完全”;十四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属于“不具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而未满十八周岁不适用死刑,那是量刑的安排,与刑事责任无关。 在法律领域,正确理解有很大的重要性。

我另外也从事法律英语翻译,欢迎提问。

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至18岁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小额日常生活开支有权行使,大额开支或与其认识不相符合的民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需要法定监护人确认才有效; 

  18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法律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

  精神病人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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