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账务出现问题怎么处理_股权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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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案例志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有两个自然人股东A和B,其中自然人股东A出资600万元占公司60%的股份,自然人股东B出资400万元占公司40%的股份。现股东A拟将其持有的60%股权转让给甲投资公司,转让总价款30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前志新公司债权、债务,均由原股东承担。经查,志新公司账上“其他应付款”欠A股东1800万元,除此外无其他债权、债务。请问,此转让过程中,股东A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志新公司和受让方甲公司该如何作账务处理?该公司会计这样处理:甲投资公司计入“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元;志新公司账面“其他应付——A股东”1800万元不需要再支付;A股东收到股权转让收入3000万元。以上会计处理有问题吗?会带来哪些税务风险呢?分析首先看股东A。投资成本原始价值为600万元,本次转让持有的60%股权,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为600万元。收入3000万元中,有自己为志新公司之前生产经营垫资的1800万元,不应算投资成本,可算为自己债权的收回。A实质股权转让收入为3000-1800=1200(万元),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600=600(万元),应缴个人所得税600×20%=120(万元)。再看志新公司。原账面“其他应付款”欠有股东A债务1800万元,该债务在原股东A和新股东甲投资公司股权交易中,由甲投资公司在一揽子股权转让价款中支付,志新公司并未支付该笔欠款,账务不作处理,按照企业所得税精神,这部分应付未付款项算作其他收入,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25%=450(万元),志新公司凭空多缴纳450万元税款,能甘心吗?对于甲投资公司呢?看似出资3000万元,实际上其中有1800万元属于代志新公司支付自然人股东A的债务,剩余的1200万元才是真正的股权转让支出,因此,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00万元,属于账务处理的瑕疵,再转让时,其投资成本未必能够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其实,以上纳税风险,只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是由甲投资公司代志新公司支付股东A的债务即可,或者改变为甲投资公司借款给志新公司,志新公司支付股东A债务。按后一种方式,则账务应作如下处理:志新公司借给甲公司1800万元,归还原股东A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1800万元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1800万元借:其他应付款——A股东 1800万元贷:银行存款 1800万元志新公司借新债还旧债,回避了自身风险。股东股权转换,志新公司的账务处理为:借:实收资本——A 600万元贷:实收资本——甲公司 600万元需附的原始凭证包括:股权转让合同和股东会决议,甲公司超过600万元部分的支出与志新公司无关,无需作账务处理。甲投资公司计入投资成本120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1800万元,且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缴股东A的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志新公司 1200万元其他应收款——志新公司 1800万元贷:银行存款 288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20万元需附原始凭证:股权转让协议、股东A收款收据、个人所得税计算表。解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20万元贷:银行存款120万元另外,对于甲公司和志新公司之间的1800万元往来款项,甲公司可以通过债转股消掉,也可以在未来志新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时返还。以上账务处理并未改变原股东A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投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1200万元,志新公司不产生应付未付款,回避了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呵呵,首先要说明一点,财务账册及凭证是属于公司的,不是属于股东或老板的。

这点清楚了,别的也就清楚了。

股权转让,仅仅是换了股东或老板。

如果新股东也换了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交接就是了.财务账册及凭证是要留在公司的,不能让原股东带走了

根据题目中有限的描述,主要问题是做股权转让中,收购价格比原值低的操作问题。

股权转让,先要做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1、股权转让,没有发生溢价,不交个人所得税。

2、股权转让时,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XX股东(转出方)

贷:实收资本--XXX新股东

3、公司发生股权转让,要修改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

(1)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1、接收投资单位 借:实收资本——出让人 贷:实收资本——受让人

2、出让股权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 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投资收益 (如果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

3、受让股权单位 借: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股权面值) 营业外支出(折价购买,贷记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股东转让股权给另一个股东,转让款是公司出的,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转出股东

贷:实收资本---转入股东

借:其他应收款---转入股东

贷:银行存款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公司成立时A和B各缴付60万和40万资本。 当时记账的方式应该是:借现金100万,贷股本100万。其中,股本明细中,贷A60万,贷B40万。2014年股权转让,由于公司总资金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可以不调整现金、资产(因为公司总资产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简略调整股本明细。其中,借A10万,贷C10万;借B40万,贷C25万,贷D15万。如果发生了现在你说的C和D转钱进公司了,那么可以进行如下操作。第一步,借现金50万,贷C的股本35万,贷D的股本15万。第二步,贷现金40万(转入B的账户),借B的股本40万。第三步,贷现金10万(转入A的账户),借A的股本10万。本次交易后,A得到10万,B得到40万。如果按照上述第4步完成登帐后,公司现有情况如下:现金100万,股本100万。其中,股本的构成为A50万,B0,C35万,D15万。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借:实收资本--原股东贷:实收资本--新股东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会计分录:(1)新股东交款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2)支付原股东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扩展资料: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给出让方支付股权款。股权的转让交割,受让方在汇入公司股款之时,借记为“银行存款”,贷记为“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若是出让方是属于自然人的,而且转让股款要大于出让方原有的实际出资额时,应当注意转让方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当予以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另一种情况就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而是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依照受让方的汇出凭证跟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借记为“实收资本(或是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是股本)——受让方”。若是出让方是属于自然人的,而且转让股款要大于出让方原实际的出资额的时候,转让方应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当由出让方来自行向其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总之,公司在内部股东股权转让时,对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股权分割及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等问题,应当正确对待、认真及时的进行处理。股权转让办理流程: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转让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经法定人数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定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到工商局进行注册变更。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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