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方向盘一般不得适用缓刑_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会构成犯罪吗?为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1:03:55 人阅读
导读:负不负责,目前情况下取决于你碰到什么样的JC、检CG和法G了。建议修法,加重对营运中司机侵害人的惩罚力度。同时,权威部门给出权威指导,将制止对司机的侵害行为明确...

负不负责,目前情况下 取决于你碰到什么样的JC、检CG和法G了。

建议修法,加重对营运中司机侵害人的惩罚力度。同时,权威部门给出权威指导,将制止对司机的侵害行为明确为见义勇为行为。

唯如此,正能量方能汇聚,车上人的麻木才能减少,重庆的悲剧方能不再重演。

您认同我的看法吗?


感谢邀请!

过去的做法基本是这样的:

制止闹事人员造成轻微伤害的,公安机关要以“故意伤害”的案由立治安案件查处,确认制止闹事人员的乘客的行为是适当的,可以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或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制止闹事人员造成轻伤害的公安机关依然要以“故意伤害”的罪名立刑事案件侦查。如果乘客的行为没有超出正当防卫必要的限度,应当决定不予刑事处罚,撤销案件。

如果乘客的行为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限度,一般也不会对乘客采取刑事拘留的刑事强制措施,但是依然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然后移交检察院决定是否追究乘客的刑事责任。

因为乘客的行为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而且本质上是维护公共秩序,与因私故意伤害有明显的不同,个人认为此类案件完全可以和解,通常检察院应当决定免于起诉。

按照目前的执法、司法环境,制止闹事人员造成重伤害或死亡的,虽然应当从轻处罚,牢狱之灾还是免不了的。

至于造成伤害的损失要根据司机是否有过错来决定,如果发生矛盾司机责任大,应当由公交公司先行适当承担经济责任,再由公司追责司机。“制止闹事人员”的乘客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也要承担经济责任。

如果防卫过当不承担任何责任,无异于鼓励防卫权滥用,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目前对正在行使中的司机的伤害,情节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才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处罚。与涉车、老人倒地碰瓷的敲诈勒索一样视为“结果犯”,即达不到一定的程度,比如殴打司机没有造成轻伤害的或没有出现严重交通事故的,碰瓷敲诈未遂的或达不到一定数额的,就入不了刑。本人多次呼吁,应当从立法司法层面,将殴打正在行使中的司机和涉车、老人倒地碰瓷行为视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某种行为,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无论是否有后果,无论是否既遂、未遂都要入刑。

刑事司法实践及诸多判例中,均将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及影响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行为,定性为刑法第114条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有以下案例可供参考:

(2015)沪二中刑终字第1277号 胡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审案

(2015)松刑终字第147号 白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审案

(2016)赣06刑终74号 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审案

(2016)闽03刑终693号 吴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审案

(2015)宿中刑终字第00080号 刘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审案

......

碰瓷、抢方向盘之类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这等同于在杀滿车人。而碰瓷者良心丧尽,不但讹了受害的当事人,还把社会公德人性善念丧失怠尽,其危害面更广泛,对这几种人的获刑,最轻十至二十年,重者无期至死刑。社会的安定,除正面宣转教育外,更重要的是以法律的严惩震摄取得的。宽松地法律只会给少数坏人留了空子,无代价低成本的犯罪使得坏人气焰更高,好人处处危机,这是国家和人民所不容许的,无规矩不成方圆,重载制定和修改刑法,势在必行!

已经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抢夺司机方向盘直接威胁到车上乘客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威胁到道路上其它车辆乘客和路上行人的生命安全,危害极大,性质极其恶劣,应该严惩。

本人就在客运行业工作。这种情况见怪不怪。我们对驾驶员要求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很多驾驶员挨骂挨打的情况经常发生。还有驾驶员荣获公司颁发的委屈奖。

我们的安全例会以及驾驶员培训,都会强调客车的重要性。一车的生命都系在你方向盘上。如果一时冲动,后果不堪设想。包括驾驶员自己。试想一下,由于你冲动,导致特大事故的发生,值不值得?

乘客大都数素质较高,只有少数人素质低下。以我为中心,想怎样就怎样。不顾其它人,一言不合,嘴上无德,甚至拳脚相向。

去车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故历历在目。由于乘客任性,驾驶员也冲动,乘客冷漠,才导致此特大事故的发生。假如乘客不冲动去拉扯驾驶员,假如驾驶员不还手,或者把车停稳,假如乘客阻止……一切的一切都没有补救,导致悲剧发生。

本人就经历过此事。前些年,本人与同事出差武汉。一乘客要求在江汉桥上下车。大家都知道,武汉市对客车停靠抓得很严。江汉桥绝不能停车的。可乘客不乐意了,骂了几句后突然抢驾驶员方向盘。还好驾驶员处理及时,连忙停车。我同事连忙抱住那乘客,报警后乘客被置留。何必呢。万一驾驶员处置不当,后果难以想象。

很多人认为,这种情况的发生与自己无关。没必要参与。万一象重庆那起事故,估计你后悔也来不及了。很多人还认为,万一伤了抢方向盘的人,有口难辩。不过,大家放心。现在车辆,特别是公交车都有行车记录仪,硬盘录像机,或4G实时监控。发生事情后,这些会还你清白的。当然,见义勇为很难界定,你制服了他人后再去补一脚就不行了。

现在,国家对此事高度重视。采取许多相应措施。比如,公交公司要求驾驶区隔壁等等。

对于此事,我相信,只要有一位乘客带头制止此现象,其它乘客就会跟上的。社会需要正能量,更需要见义勇为。但不能让见义勇为者既伤心又流泪。

抢夺方向盘者必竟是少数。我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而驾驶员冷静处理,这些问题就不会发生大事故。

该出手时就出手,我相信,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福建赵宇事件很好诠释了正义必胜的道理。

个人观点,不喜忽喷。

严惩不贷,详细点就是接受监狱再教育、再改造。

重庆坠江事件发生后,人们对公交安全的关注度陡然上升,11月4日,三亚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脚踹公交车司机的人被判刑了。具体原因用脚趾头一想都明白,我就不再赘述,但是依据法律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次审判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除了牵动人心的重庆坠江事件,近日曝出的类似事件还有很多,希望三亚男子的遭遇能够警示那些没有安全意识的人,请遵守规矩,尊重法律,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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