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没到退休死了怎么办_个人所交社保如果没到退休年龄死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23:35:12 人阅读
导读:一、个人参保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果当事人去世(不论退休前后),则其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注意个人账户余额只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金额的4...

一、个人参保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果当事人去世(不论退休前后),则其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注意个人账户余额只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金额的40%),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话,由社保机构同时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 二、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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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刚办的退休,一次养老金都没有领就去世了,那么社保怎么样补偿呢?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个人账户当中的费用是可以完全依法继承的,因为你一次都没有领,就说明这个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是一直存续在那里,那么这一部分余额可能会有个几万块钱,都是可以依法来继承的,这是一个方面。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可以获得丧葬抚恤金的待遇,那么这个丧葬抚恤金各个地区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地区大概是三个月左右的社会,平均工资,有些地区大概是10个月左右的社会,平均工资基本上也是在几万块钱左右,所以说这两方面的待遇都是可以依法得到补偿的。

所以说,我们是可以享受这样的两方面的一个待遇当然是两方面待遇,可能虽然不是很多,但毕竟能够有效的得到一定的补偿也是算是一种回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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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承。2015年4月24日,人社部今日新闻发布会回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之后钱会‘充公’”,发言人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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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如果交费本人还没有退休就已经去世了,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退还个人账户当中的费用的。

因为一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它一共分为两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是个人账户,另外一个账户是统筹账户,那么个人账户部分的费用是完全可以退还给合法的继承人的!

个人账户大约占有你交费总额的40%左右,也就是说,好比你这些年交了10万元的费用,那么也就意味着。你个人账户当中的费用大约是4万块钱左右。

这其中的4万块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位就是合法的继承人或者是遗嘱继承的形式,都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

但是还剩6万块钱,因为是统筹账户当中的钱,所以说是不可以继承的,那么统筹账户的钱实际上就归公了,不属于任何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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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支付宝里的养老金交完以后但是自己还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就已经去世了,该怎么办呢?遇到这样的问题实际上是非常痛心的,因为我们想想看自己所交纳的这样的一个相关养老保险的待遇还没有享受就已经去世了,实际上是非常痛心的一个问题,当然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也应该着手去解决这个问题。

怎么样去解决呢?因为支付宝里的养老保险它是属于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范畴,因为支付宝本身是不销售保险产品的,它是一个代理销售平台,所以说这样的一份商业性的养老保险也是由各个保险公司来推出来的产品,所以说它在保险条款或者说保险细则当中,肯定也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当保险人身故之后,可以一次性获得身故赔偿金的待遇。

这个身故赔偿金一般情况下?就是你交费的总额本息相加所得的一个总额。所以说并不会让交费人吃亏,那么第一受益人应该是根据法定规定的这个受益人来完成,或者是根据你保险签订时指定的受益人来完成,比方说指定的受益人是自己的亲属的爱人,或者说自己的孩子,那么就可以通过这个指定的继承人来完成保险的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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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社保一直都是自己缴的,我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那么缴的钱能退回来吗?

根据你的描述“社保一直都是自己缴的”这句话,我推测你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能性更大,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可能性小。

你说社保一直都是自己缴的,问如果没到退休年龄,人就去世了,那么缴的钱还能退回来吗?

答案是一部分能退回来,具体讲是养老和医疗个人账户的余额能退回来。再具体分析,要看你是临时账户参保人还是一般账户参保人,要区分社会统筹账户还是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账户里五险的钱会划入社保基金,一律没有退钱之说。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会按规定返钱或退钱,永远属于你个人的财产,活着可以自己享用,有生之年都会得以返回,包括收益。如果死亡,余额则由自己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另外还有数额不等的抚恤金金和丧葬费,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失业保险个人账户不返钱。退休前如果失业,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

由于各地社保缴费标准不同,所以社保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标准不同,具体返还标准也不同。

以北京地区企事业机关单位人员为例。

城镇职工参保人无论是有单位的单位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是无单位的社会人(灵活就业人员,4050人员,失业人员),都拥有两种性质的两个帐户。两种性质指一般帐户或临时帐户。两个帐户指的是社会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

一、临时账户

临时账户无法在参保地退休。外埠户籍初次参保男已经年满50周岁,女已经年满40周岁,建立的账户都是临时账户。临时账户可以跨省转移,也可以办理退保清算。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去世时

临时账户未必要等到去世,才退钱。至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选择退保清算,一次性连本带息退回个人账户的钱。当然也可以选择社保跨省转移到自己的户籍地或其他退休待遇领取地。

2.离开参保地时

也有很多地区,未必需要等到退休年龄,只要是外埠参保人离开参保地时,就可以办理退保清算,一次性连本带息退回个人账户的钱。也可以选择社保跨省转移归集。

二、一般帐户人员

一般帐户满足退休条件,可以退休。在自己的户籍地参保或外埠户口异地初次参保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建立的账户都是一般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满15年,大部分地区医疗保险男交满25年,女交满20年,可以在参保地退休。

一般账户中个人名义交的所有险种的划入社会统筹帐户部分的钱是肉包子打狗回不来了,个人名义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划入个人帐户部分的钱,活着时可以退休待遇方式领取。如果死亡,是可以走法定继承的。

一般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没有退钱之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可以办理退休,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有两种返还类型:

1.养老金方式或继承方式

(1)退休后至生前

养老金个人账户退休前一律不返,退休后可以。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属于返钱性质。会把你退休前交纳的所有费用连本带息除以平均余命数,也叫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月返还给你。比如60岁退休的,分139个月返还给你。比如55岁退休,分170个月返还给你。比如50岁退休,分195个月返还给你。之后人还活着,仍按这个标准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费用由统筹账户及财政支付。

(2)死亡

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2.医保卡折返钱方式

(1)退休前缴费期内

医疗保险个人交费部分在职时就已经在参保的次月或两个月后,按月全部划入个人帐户,返回来了。交多少,返多少。返钱时间各地操作的时间窗口不一样。

另外社会统筹部分,还会按照参保人的年龄,按照地方政策的规定,划一小部分钱到个人账户。

(2)退休后

按照地方政策的规定,每月划一部分钱到个人账户,补充买药或门诊费用。具体标准各地不一。比如北京企退人员,每月返97元。

三、北京城镇职工有单位的单位人及无单位的社会人缴费及返还

1.单位人(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养老保险:单位统筹账户19%,一律不返还;个人账户:8%,可返还。

医疗保险:单位统筹账户10%,一律不返还;个人账户:2%+3元大病统筹,2%可返还,3元大病统筹不返还。

其他一律不返还。

2.社会人(含灵活就业人员,4050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

(1)灵活就业人员--只交养老、医疗和失业,享受缴费比例减免

养老保险:单位统筹账户12%,一律不返还;个人账户:8%,可返还。

医疗保险:单位统筹账户5%,一律不返还;个人账户:2%+3元大病统筹,2%可返还,3元大病统筹不返还。

其他一律不返还。

(2)4050人员--只交养老、医疗和失业,享受社保补贴

养老保险:单位统筹账户14%,一律不返还;个人账户:6%,可返还。

医疗保险:单位统筹账户6%,一律不返还;个人账户:1%+3元大病统筹,2%可返还,3元大病统筹不返还。

其他一律不返还。

(3)登记失业人员--养老停缴,医保个人不缴费,享受医保,可领失业金

养老保险:停缴,无返还。可享受失业金。

医疗保险:政府全额代缴,不返还。

不涉及返还。

四、城乡居民社保参保人

城乡居民社保只有两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社保参保人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缴的钱能退回来吗?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前一律不返还。退休后,以养老金方式返还。达到退休年龄时,如果缴费年限不够退休规定,又不愿意补缴的,可选择退保清算。退休后,如果个人账户部分没领完就去世了,余额也可继承。

医疗保险:没有退休说法,交一年,保一年,不存在返还。部分地区当年参保,未产生医疗费用前,符合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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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确实很可惜

人生总是会面对这样那样的风险,坦然面对对大家都好。对于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后情况还是非常复杂的。如果是因公死亡,首先要申请鉴定工伤。工伤死亡的待遇非常高,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会高达785,020元。除此之外,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6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的丧葬费等待遇。



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一般能够领取到四大类待遇。

丧葬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救济金或抚恤金、供养亲属困难补助等等。

其实工伤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一样也可以提取。

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大家都没有疑问,直接根据社保记录提取就可以。

但是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全国各地差异很大。

山东省丧葬费只有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福建、天津、上海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宁夏、辽宁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能相差十几倍。



抚恤金待遇相差也很大,黑龙江省是一次性6000元,山东省是上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高达5万多元),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北京市是20个月的最低工资。

其实,根据缴费年限不同,相应的待遇也不一样。山东省是养老保险缴费满一年发放1/15的待遇,超过15年以上就按100%发放。河北省是按照省平养老金发放,每缴费一年发放一个月,最长不超过20个月。

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山东省和陕西省是这样的叫法,山东省2019年的最新标准是530元,480元和430元,按照山东省不同的区域划分标准。福建省叫做供养直系亲属月救济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45%的标准发放,可以一次性支付120个月。

所以,各种去世后待遇非常复杂,希望国家在做好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同时,能够及时统一全国的各种去世养老金待遇。能够做到像工伤待遇一样,同命同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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