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告地址怎么起诉_不知道被告住址如何起诉?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23:47:53 人阅读
导读:1、不知道被告的地址,法院是不会给立案受理的。因为法院无法确定被告的身份和住址,无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不知道被告的地址,法院是不会给立案受理的。因为法院无法确定被告的身份和住址,无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

如果被告不在户籍所在地,您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公民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打官司被告找不到,法院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最后缺席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

  如果被告是企业法人,提供工商资料证明他的住所,如果是被告是自然人,提供他的户籍地址或者经常居住地址。

这样法院就能送达起诉书副本给被告,也能通知被告来开庭了。如果没有被告的地址,法院要么不受理,要么裁定驳回起诉。

对于民事诉讼,首先要区分案件性质来确定应到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原告起诉时,应当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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