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岁可以改名字_名字多少岁才不能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2:27:05 人阅读
导读:可以啊。名字是一个人的符号。名字当然是属于自己的,但由于人是社会的人,名字的改动也有一定的社会限制和法律程序。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随便更改名字,势必会给社会管理带来...

可以啊。名字是一个人的符号。名字当然是属于自己的,但由于人是社会的人,名字的改动也有一定的社会限制和法律程序。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随便更改名字,势必会给社会管理带来混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在实践中,一般说来,18周岁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准。而18周岁以上的人要更改名字,就会麻烦些。你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派出所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 请记住:最关键是理由。

每个派出所会有改名相关规定,满足了规定条件就可以改名。你们派出所的规定得你去问,让他们拿给你看。

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改名,但是特殊情况是可以改的。满了十八岁才有姓名权,不满十八岁姓名权由监护人代为行使。如果所有成年人都不能改名,那岂不是刚有姓名权就不能改了,自相矛盾。

你得想好自己改名的理由,必须正当,然后去派出所据理力争。鉴于你们派出所这种情况,你得悄悄录音,如果你理由正当却不给改,这就是行政不作为,向上级部门反映。

都听了32年这名字了,怎么就要改名那样听的习惯吗?人的能力人品和名字没关系吧,实在想改就去专业那问问

今年7月1日起,更改姓名的政策有了松动。

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只需要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申请2.户籍证明3.单位或学校证明即可。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即可,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无须以前那样需要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找社区民警,他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上报分局审批,然后通知你结果。

只要理由比较充分(如单位有重名,姓名谐音不佳,字面性别趋向颠倒等等均可视为理由充分)通过审批的希望是很大的。

由于提问者已经年满25周岁,那么属于成年人,其可以自行到公安机关办理更改姓名的手续。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原则上18周岁以后不能改名字。 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变更收养关系的;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30岁了改名字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名字可以随时更改。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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