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三种执行机关_三年有期徒刑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6:06:42 人阅读
导读:1、《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

1、《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2、《监狱法》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我见过一个被判刑三年的人,减刑最多的是减掉10个月,也别说什么表现好不好,关键是人家听说是主管监内管教工作的副监狱长的直接关系,关系太硬,再加上人家不张扬,不惹事,一个服刑人员应该得到的好处他都得到了,我记得那时候一个监狱积极分子减半年,一个表扬三个月一个记功四个月,他就各得了一个,要不是人家刑期不够了,呵呵能减一年多呢,因为三年徒刑,除去看守所待得几个月,在有集训队的几个月,到了真正挣分踏上减刑的时候所剩刑期也就不多了,像人家减十个月真的是一点都没有耽搁,也是我所见到三年减的最好的一个了。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罚之一(其他四种分别是管制、拘役、无期徒刑、死刑(其中死刑又分为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

它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送交监狱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有期徒刑,也是比较常见的刑罚,刑法规定的四百多个罪名中,基本上都可以适用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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